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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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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81号  发布时间:2019-05-08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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