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期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的1月1日到3月31日,而您在公司上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为综合所得,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两者是不同的所得类别,不可以混在一起。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答: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期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的1月1日到3月31日,而您在公司上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为综合所得,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是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两者是不同的所得类别,不可以混在一起。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