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营改增以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入哪个科目?营改增以前是计入管理费用-残保金,营改增以后是否计入税金及附加-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72号第九条规定“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征收”,是否表明残保金具有准税收的性质。根据2016.22号文《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是否2019年的残保金应计入税金及附加,而不是管理费用?
答:企业应当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官网“企业会计准则”栏目发布的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实施问答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