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6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贵企业自建筑的不动产转为固定资产的时间为2016年5月之后,属于在2016年5月之后取得不动产。贵企业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6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贵企业自建筑的不动产转为固定资产的时间为2016年5月之后,属于在2016年5月之后取得不动产。贵企业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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