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