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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1-07-23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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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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