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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般纳税人怎么转小规模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7-23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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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间,增值税纳税人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小规模纳税人的。

  

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国家税务总局有了特殊的另有规定的条文,这个事情还要从2018年开始说起!

 

2018年,财税〔201833号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时,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执行口径层面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本以为转小规模这个事情在2018年就收官了。

 

2019年,财税[2019]13号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免税销售额标准提高了,就可能有更多的一般纳税人提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诉求。

 

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

 

而该政策的截止时间是20191231日。

 

本以为转小规模这个事情在2019年就收官了。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了。。。。

 

国家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给小规模纳税人又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

  

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转小继续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12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而截止到目前,2021年并未发布新的延续政策,所以事情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所以,2021年,一般纳税人无法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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