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
季末公司财务没有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有没风险?
发布时间:2021-09-24  来源:与老板说税 作者:小羊税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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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个是有税收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规定,企业在预缴申报所得税时,“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那征管法是怎样规定的呢,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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