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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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属于商贸企业小规模,请问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销售额中是否包括不动产转让的金额?因为这个月我公司有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
发布时间:2021-10-15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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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的销售额问题,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参考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四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提醒

自然人,你去税局代开了发票,即便是超过了500万元,也不用转为一般纳税人,始终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参考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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