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属于农产品或农业初级产品的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而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礼盒装茶叶属于精制茶,不算算农业初级产品,而需要按照农业深加工产品算,现在的税率应该是13%。
外购物品用于市场推广等宣传活动的,如果是用于无偿赠送的,需要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