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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来源:江阴市长江税务师事务所-江阴大桥会计师事务所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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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根据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财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逐项填写《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7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65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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