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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面着力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与调节
发布时间:2022-11-29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作者:冯俏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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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研究人员撰写的《奋力迈上共同富裕之路》专门就此作了系统论述。为什么要将规范与调节高收入作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方向?未来应从哪些方面着力规范与调节高收入?就此话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

 

以强化税收的调节功能为取向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抑制和消除贫富两极分化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一直对“两极分化”保持着高度警惕。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多次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如果搞两极分化……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

 

“改革开放后,我国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国高收入群体开始出现,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与其他收入群体之间差距逐步扩大,近年来有加速的趋势。纵观世界各国,大多通过税收制度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努力将收入分配差距保持在合理区间。”冯俏彬对本报记者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当以强化税收的调节功能为取向,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充分发挥好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六方面着力调节与规范高收入

 

未来应从哪些方面着力规范与调节高收入?冯俏彬指出,

 

第一,要加快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当前,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了分类加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此基础上,要适应我国新经济、新业态下居民收入形式多元化以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加快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继续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继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之后,将其他符合条件的收入纳入综合所得的范畴。”冯俏彬说,要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将近年来社会关心的婴幼儿照护费用、养老保险支出等纳入扣除范围。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税收管理。对近年来高净值人群集中的家族财产依托、海外信托、资本利得、电影演艺等领域,要加快完善制度,填补这些领域的税收空白。要积极探求数字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工作,将网络主播、直播、打赏收入等新的高收入形式纳入税收征管范围。要做好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制度协调,适当平滑两者之间的税率“落差”,堵上高收入者将个人收入转化为企业收入从而少交税的制度漏洞。

 

第二,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试点改革。

 

目前,我国居民财富80%以上是房产。冯俏彬认为,要以合并税种为主要方向,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选择一些房价上涨速度快、调控难度大的城市,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创造房地产税全面推开的相关条件。

 

第三,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应研究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一是将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型高消费品,如私人飞机、游艇等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二是提高部分高档消费品的税率,如白酒、高档香烟、大排量的燃油汽车等。三是将部分高档服务消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如高尔夫、狩猎、跑马等。”冯俏彬说。

 

第四,进一步完善慈善公益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慈善公益组织的相关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慈善公益组织本身的税收减免;二是对向这些经过税法认定的慈善公益组织捐款的企业和个人,可在一定范围内免除所得税。冯俏彬建议,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慈善公益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慈善公益组织设立的条件,扩大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慈善公益组织的范围,打通慈善公益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渠道。

 

第五,对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加强管理。

 

冯俏彬认为,要进一步打破行政性垄断,实现行政性垄断行业的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对于有自然垄断特征的行业,也要在能够竞争的环节引入竞争,尽量扩大市场定价范围。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垄断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处理好国家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对垄断行业要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建立与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联系的机制,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建立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完善监管办法,并对职务消费作出严格规定。对非国有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也要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第六,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冯俏彬表示,围绕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要强化监督管理,堵住获取非法收入的漏洞。坚决遏制权钱交易,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获取非法收入行为。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加强反洗钱工作和资本外逃监控。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消除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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