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老戴和大家分享一下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处理规定对差额征税业务分为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一、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案例1 A公司是一家旅游服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7月,提供旅游服务取得收入10万元(不含增值税),已通过银行存款收取相关款项。为了提供旅游服务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合计6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另外,采购日常办公用品支出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所列进项税额为650元。相关款项已经支付。
支出上述成本费用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管理费用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贷 银行存款 65650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可抵减销项税额=60000÷(1+6%)×6%=3396.23元
借 银行存款 106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3396.23
贷 主营业务成本 3396.23
二、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案例2 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发生了如下业务:(1)2021年1月购买A股票,支出100万元;(2)2021年3月,转让A股票,取得120万元,同月,购买B股票,支出50万元;(3)2021年5月,转让B股票,取得30万元,同月,购买C股票,支出60万元;(4)2021年8月,转让C股票,取得70万元。2021年度未发生其他经济业务,不考虑股票交易的其他费用,假设该公司只在年末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进行公允价值损益的确认。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1)2021年1月: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万
贷 其他货币资金 100万
(2)2021年3月:
①转让A股票,产生收益20万,应计提增值税=20÷(1+6%)×6%=1.13万元
借 其他货币资金 120万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万
投资收益 20万
借 投资收益 1.13万
贷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万
②购买B股票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万
贷 其他货币资金 50万
2021年4月,缴纳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
借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万
贷 银行存款 1.13万
(3)2021年5月:
①转让B股票,产生20万元亏损,可结转到下月,可结转到下月的增值税抵减额=20÷(1+6%)×6%=1.13万元
借 其他货币资金 30万
投资收益 20万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万
借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万
贷 投资收益 1.13万
②购买C股票
借 交易性金融资产 60万
贷 其他货币资金 60万
(4)2021年8月:
转让C股票,产生收益10万元,应计提增值税=10÷(1+6%)×6%=0.57万元
借 其他货币资金 70万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 60万
投资收益 10万
借 投资收益 0.57万
贷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0.57万
此时,“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0.56万元,结转到下月。
(5)2021年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0.56万元,不得结转到下一年。
借 投资收益 0.56万元
贷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0.56万元
以上就是差额征税业务的账务处理及举例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