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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涉税知识点
发布时间:2023-04-11  来源:智慧源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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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有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的一种法律行为。

 

02

 

股权转让收入包括哪些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03

 

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

04

 

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0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法〔20107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06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计征个人所得税方式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1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尤其在41号文发布之后,各地税务机关陆续开展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检查,对创始人股东等投资者按照20%税率申报缴纳个税的,也已有税务机关要求按照生产经营所得补缴税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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