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综合
ydvn0n97pgff
电商多主体经营,难逃合并纳税风险!
发布时间:2025-11-12   来源: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作者:宋宇丹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作者:宋宇丹    导师:廖娟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电商税务案例,南昌市“上品屋服饰店”通过多个经营主体注册经营多家网店,被税务机关认定合并纳税主体,最终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669.58万元。

 

案例过程

南昌市某“上品屋服饰店”个体户网店直播间销售火爆,但未曾申报纳税。

稽查局经线上平台核查,发现该网店粉丝21.4万,商品总销量14.7万件,销售额与实际纳税不符。

经过实地检查,了解到该个体户的经营者魏淑华使用三个经营主体在5家平台注册了12家网店,未申报的线上平台收入合计达1.39亿元。

三个经营主体均由同一运营团队经营同一品牌,在同一场所办公,各经营主体财产、业务、人员、场所统一管理,成本费用统一核算。税务机关依法对所有网店及实体店进行合并检查。

 

 

案例启示

图片

“外部分散、内部集中”的电商多主体多账号经营模式,无法分散税务风险。判断纳税人身份的关键在于业务的实际控制与运营实质,而非营业执照的数量。税务上仍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图片

如案例中这种高度一体化的运营模式,使得这些法律上看似独立的主体,在税务层面被视为一个关联的经济整体。因此,税务机关有权将其总收入合并,一并计算应纳税款,所谓的“风险分散”策略在税务稽查面前不堪一击。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提醒

互联网涉税信息新规已实施,税务机关的监管正逐步加强:10月主要是短信自查,11月起已开始电话通知未整改的商家。

凭借金税四期系统,本次电商税务合规审查范围广、速度快。尚未规范的电商企业,在“双十一”、“双十二”的业务高压下,一旦面临检查,风险将剧增。

如何快速应对本次风险、启动合规并控制成本?

理道电商税务合规服务为您提供解决方案。欢迎咨询,助您平稳度过合规考验!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