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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9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27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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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会[2009]50

现将2009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的普通类考生,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的免试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   市的全科合格人数为   人。

三、请各市以适当方式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认真做好成绩公布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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