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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消费税政策
发布时间:20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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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1]7号),对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先征后返消费税问题作出明确。

 

一、油(气)田企业生产自用成品油实行先征后返消费税政策

文件规定,自200911起,对油(气)田企业在开采原油过程中耗用的内购成品油,暂按实际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税额,全额返还所含消费税。


  二、享受税收返还政策的成品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由油(气)田企业所隶属的集团公司(总厂)内部的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
  (二)从集团公司(总厂)内部购买;
  (三)油(气)田企业在地质勘探、钻井作业和开采作业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不含运输)耗用。
  三、油(气)田企业所隶属的集团公司(总厂)向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统一申请税收返还。具体退税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本次消费税先征后返政策是继2010 11 月两部委发布《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后,针对上游企业的一种财政补贴的方式,旨在有利于提高石化企业的上游勘探生产的积极性,增产以缓解“高油价”与防止再次出现“柴油荒”。

在执行本文件时,相关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把握享受税收返还政策的成品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本次针对的上游勘探生产企业的自用油的返还政策还是比较苛刻的,只能采购自集团公司(总厂)内部,只能作为燃料、动力耗用的部分返还而运输用油不可免征。

 

2、本政策可以追溯调整

本次消费税先征后返政策可以追溯调整, 已缴消费税的退还时点追溯到2009 1 月,可见,本次税收返还的力度还是较大的。

 

3、最受益的企业有哪些

 据业内人士分析,中国石油受益最大,中国石化弹性最高。国内具有石油勘探开采资质与配套炼化的企业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延长集团。2010 年油气当量产量分别为:1.66 亿吨、5333 万吨、5000万吨、1200 万吨。中国石油油气产量国内最大,消费税免征额最高。我们测算每减免1%的自用油消费税,中石化业绩提升0.02 (二年合计),其他企业在0.01 元左右。

 

4、先征后返的消费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消费税先征后返在企业所得税上属于政府财政性资金,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应根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来具体判断,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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