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数据信息管理,便于税务机关更好地开展纳税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事宜;逾期办理或未如实办理税务变更的,税务机关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为做好此次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工作,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获取资料。自2011年7月1日起通过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外网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税务事务所或管理员等渠道获取相关资料,单位纳税人获取资料为:《税务登记重要信息核对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户获取资料为《税务登记重要信息核对表(适用于个体经营)》;对未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的企业,同时获取《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2、信息核对、填写。通过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查询—基本信息—纳税人登记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您在税务机关系统内的相关基础信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写;
3、提交资料。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时间携带表格及相关资料上门核对。具体要求请遵照主管税务机关通知。
4、办理变更。税务机关核对后,对确认变更的,您必须及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登记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网址:http://www.jswx-n-tax.gov.cn/
无锡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www.jswxgs.net/Common/
您如有需要了解的问题,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