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通知
税务
xktawmvxzk5l
无锡国地税关于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通告
发布时间:2012-06-06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纳税信用评价、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诚信守法、合作和谐的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2514日起,联合开展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20111231(含)前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均可参加本次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但不包括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20091231(含)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方可申请A级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信用等级需经纳税人申请,由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并分别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备案;BCD级纳税信用等级由县()区国、地税局评定。

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申请,由主管国税机关负责受理;以缴纳营业税和其他税种为主的纳税人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申请,由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受理。

申请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纳税人,可按上述分工,与主管国税(或地税)分局联系领取《A级纳税信用等级申请评定表》及《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分表》。经自我评估认为符合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之前将《A级纳税信用等级申请评定表》及《A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分表》等资料提交至主管税务分局,逾期不再受理。

各级税务机关将热忱为A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CD级纳税人的监督管理,积极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为促进无锡市的信用体系建设而不断努力。

特此通告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