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
1c38u61fdz09v,90rbtvgz6sl3,ehsqnui4nafw
利用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发布时间:2014-02-21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一)法律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第二条第(五)项第三款规定:

认真做好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工作;落实好企业所得税行业征管操作指南;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提高预缴税款比例,力争使预缴税款占全年应缴税款的70%以上。

国税函(1996)8号文件规定:

“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企业的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无论是采用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还是按上一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按其他方法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应作为偷税(现没有“偷税”之税了,用“延期缴纳税款”取代了处理。”

(二)筹划方案

企业平常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果税额缴大,企业应该力争控制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力争使预缴税款占全年应缴税款的70%以上,使多余的税款留到企业汇算清缴期间进行清算,争取资金的使用价值。

企业由于受任务或季节因素的影响,其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会出现上半年有收入,下半年没有收入只有支出的情况。由于发票已经开出了,确认了收入必须纳税,结果到年终发现了企业多交税了,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企业多缴纳的税收可以向当地的税务主管当局申请退税,但退税手续复杂而麻烦,在实践当中顶多只能在下一年度预缴税款时进行抵扣。在某种程度上占用了资金的使用价值。因此,可以在有收入的时期多列支一些费用,在没有收入时期少列支一些费用,但总体不突破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延期缴纳税款处理。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