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所有在无锡地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查帐和核定)均需在2014年5月31日前进行年度汇缴(即进行第五次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备案自行申报事项已开始受理,请纳税人备齐资料,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