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1月1日起开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有疑问,请咨询12366-2。
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1月1日起开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有疑问,请咨询12366-2。
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