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1月1日起开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有疑问,请咨询12366-2。
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201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1月1日起开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如有疑问,请咨询12366-2。
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