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专项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对邮储银行按照2015年国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定向购买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专项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31日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专项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对邮储银行按照2015年国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定向购买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专项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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