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商务部令第33号,自2020年7月23日起废止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9年6月30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商务部令第33号,自2020年7月23日起废止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钟山
2019年6月30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