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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相关工作 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通知
商财函〔2020〕50号  发布时间:2020-0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营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关于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加大贸易融资支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的决策部署,做好2020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以下简称短期险)相关工作,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将短期险作为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工作的有力抓手

    自疫情爆发以来,出口企业面临复工难、运输难、交付难、接单难、融资难等诸多难题,正常经营受到极大挑战。商务部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公司)对外贸企业运营情况的最新问卷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外贸企业存在无法按期出运、收汇的问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稳外贸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和挑战,发挥好短期险对稳外贸、稳预期的积极作用,将短期险作为化解疫情对外贸企业影响的有力抓手,帮助外贸企业稳定信心、增强抗风险能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为中信保公司短期险业务创造良好条件。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切实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进一步扩大短期险覆盖面,统筹资源配置,出台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提高承保效率,创新承保模式,帮助企业加强出口风险管理,减少企业损失。

    二、压实责任,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加强政策引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工作,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关注与政策引导,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支持政策,协调解决外贸企业主要诉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明确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建立受疫情影响企业需求快速反应机制,积极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更加有力的风险保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重点支持服务,做到应保尽保;收集研究企业投保出运前附加险的需求,加强对订单被取消等风险的保障;开辟理赔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理赔条件,在贸易真实和债权金额确定的前提下,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二)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深入了解中小微外贸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金融需求,发挥好“小微统保平台”等作用,加大对暂时遇到困难但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企业的支持力度。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降低保费费率;强化疫情防控相关资信服务,定期梳理和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受影响小微企业理赔服务机制,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出口企业,合理缓交保费,在定损核赔时予以酌情处理。

    (三)加强对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金融主管部门,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商务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49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贸金融服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政府+银行+信保”合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扩大保单融资规模。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进一步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加强业务交流和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在资信调查、国别风险研究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向银行提供客户贸易背景和违约相关信息,提高银行扩大保单融资的积极性;推广“信保贷”等银保合作模式,缓解外贸企业资金压力。

三、紧盯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和协调配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完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政策宣讲,切实做好2020年短期险工作。工作中要完善协作机制,在信息交流、沟通协调、政策研究等方面加强对接。重要进展和重大情况问题请及时向商务部(财务司)和中信保公司(业务管理部)报告和反映。

  商务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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