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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3-27
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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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关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入验证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7  
 

本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作为开票设备的接入验证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正式运营时,可自主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或原有税控设备。

 

一、准备工作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准备工作

 

1.根据安全代理接口规范做好开发工作;

 

2.准备用于部署安全代理的机器;

 

3.准备测试用税控服务器;

 

4.准备测试用签章服务器。

 

()税控服务器厂商准备工作

 

1.准备两套厂商初始密钥(正式设备厂商保护公钥,测试设备厂商保护公钥),一套用于正式设备,一套用于长期测试设备,并提交到邮箱(地址:dzfptax@163.com)

 

2.准备测试税控服务器(应灌入测试密钥、写入测试税控服务器编号)

 

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入验证原则

 

()非接触式原则。税务机关搭建互联网端测试环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可通过公开的测试环境地址,远程登录并开展税控服务器发行、税控服务器设备证书制证、发票监制章申请下载、发票开具、文件传输等工作,实现远程非接触式验证。

 

()主动申请原则。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系统改造优化后,主动向指定邮箱发送相关准备资料和验证申请。税务机关根据提交验证申请信息的先后顺序组织开展验证实施工作。

 

()充分准备原则。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税务机关下发的验证方法和工具,完成自验后再提交税务机关进行验证,验证不通过的,1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验证。

 

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入验证流程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提交验证申请信息,包括平台名称、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安全管理保证书扫描件(模板见附件)、测试税控服务器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用于接收安全代理软件的邮箱、用于接收测试用平台UKey和测试用税务UKey的收件地址,并发送至邮箱(地址:dzfptax@163.com)

 

()税务机关审核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提交的验证申请信息,将测试用平台UKey和测试用税务UKey邮寄至平台方提供的收件地址,将验证方法和工具发送到平台方指定邮箱。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使用测试用平台UKey,通过税控服务器安全代理访问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测试环境,完成税控服务器发行、税控服务器设备证书制证、发票监制章获取等平台所需初始化操作。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使用测试用税务UKey操作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虚拟UKey申请功能,模拟纳税人将测试用户托管至所需验证的服务平台上,完成纳税人虚拟税务UKey托管申请,同时申领测试所需发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使用测试用平台UKey,通过税控服务器安全代理,完成发票开具、发票上传操作,并将上传的发票生成版式文件。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将待验证信息(包括:已上传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以及本张发票对应的版式文件)提交至邮箱(地址:dzfptax@163.com)

 

()税务机关对上报资料进行验证,向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反馈验证情况,并做好记录。验证通过的,即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生产环境正式接入(地址:https://fpsc.jiangsu.chinatax.gov.cn:9001)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327

 

附件: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安全管理保证书

 

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安全管理保证书

 

XX单位(单位名称)声明,我单位的“XX平台(电子发票平台名称)”,在提供增值税电子发票相关服务过程中,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税控服务器安全代理服务程序的安全管理及使用工作,确保获取到的税控服务器安全代理接口程序仅限自行使用,并保证税控服务器安全代理服务使用正确,不以任何方式对税控服务器安全代理服务进行违规使用及破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XX公司(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所有者)(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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