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
基于个人的财务筹划目的,持股方式由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
发布时间:2021-04-28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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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21日,普瑞眼科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普瑞投资将所持普瑞眼科417.04万股股份以1,075.97万元转让给叶朝红,转让价格为2.58/股。同日,双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前,叶朝红持有普瑞投资7.0685%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417.04万股。叶朝红为了优化其个人持股方式,更便于其行使个人股东权利,经与普瑞投资其他股东协商,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其个人对普瑞眼科的持股方式由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叶朝红于20195月将其持有的7.0685%普瑞投资的股权转让给徐旭阳,不再持有普瑞投资股权,转变为直接持有发行人417.04万股。

 

具体来看,本次叶朝红进行持股方式的变更主要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本次转让前,叶朝红通过普瑞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由于普瑞投资本身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同时叶朝红持有普瑞投资的股权比例也较低,对普瑞投资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该部分股权的流动性及获得投资回报的可能性均较低。基于个人财务筹划的目的,叶朝红希望能够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能够自主决策该部分股份的处置方式,这是其变更持股方式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本次转让后,叶朝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能够在普瑞眼科层面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这是其变更持股方式的次要原因。

 

基于此,叶朝红经与徐旭阳、发行人其他股东协商,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其个人对普瑞眼科的持股方式由间接持股变为直接持股。

 

叶朝红本次个人持股方式变化系其个人的财务筹划目的,通过持股方式的变更提高了其拥有股权的流动性。由其通过普瑞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变更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其所拥有的发行人权益并未发生变化,因此采用平价转让方式,转让对价参考普瑞投资历史上取得发行人股权的价格,即2.58/股。上述持股方式的调整,不构成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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