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参与主体进行基金交易,保障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交易的平稳运行,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交易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质押券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的具体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交易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6月18日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交易业务》的通知》(深证上〔2025〕1514号),2025年12月31日起废止。
各市场参与人:
为便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参与主体进行基金交易,保障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上市交易的平稳运行,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交易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质押券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的具体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交易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6月18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