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
增值税
企业税务筹划实用技巧与实战案例集锦(下)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智慧源地产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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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香港上市企业A公司,市值近千亿元。A公司数年来在中国大陆的17个城市分别有投资,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都在3亿美金以上。在做每项投资之前,A公司都会聘请专家团为其投资项目作充分的事前论证。专家团成员主要包括投资专家,法律专家以及税务专家等。有关基本税收法律政策的选择与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主体的数量与物理分布暨注册地址的选择;

2)经营主体的经济性质与法律形态选择;

3)经营主体的股权结构设计及关联关系;

4)业态惯常赢利模式涉税分析及合同缺陷提升;

5)业态惯常赢利模式的改进和创新方案。

 

因为在前一篇专题中我们说了,地区间税率有差异,那么我们所要投资设立的这些公司是否全部安排在一个地方呢,这就是首先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其次,内资与外资,分公司与子公司,税收上也会有差异。假设我们是以分公司的形式,并将公司注册在税收洼地,比如西藏,那么企业所得税率就可能降至9%

 

最后,还要考虑如何平衡各项税种,比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务筹划不是局限于某一项税种,而是要追求综合税负最优。

 

具体到某个税务问题如何去解决,比如年终奖个税筹划,这可能只是一个“点子”,但这绝非税务筹划的全貌,因为我们一再强调的是,税务筹划它是一项系统工程。税务筹划不是财务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与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休戚相关。比如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就很有讲究。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亦或是个体户?如果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花费1000元,但能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只能提供3%的增值税专票,那么价格应该低于多少,我们的税收收益才能相等呢?不要发票固然可以得到一丝价格上的折扣,但若考虑到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影响因素,那么此时我们就需要进行详细的测算之后,才能得出一个最为客观的结论。

 

3、税务筹划的空间

 

主要包括:税率差、税收政策、税法漏洞等。具体前面的章节已经分析过了,此处不再赘述。

 

4、税务筹划的意义

 

很多人由于对税务筹划的认知不够深入,导致只要有人提到税务筹划,他就自然而然地将其与偷税漏税划上等号。其实,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最大的区别恰恰就在,是否具有合法性。

 

 

案例七

 

某企业成立于1997年,截至1999年,一直是亏损状态。1999年时,公司账面上开始有1000万元利润;2004年时,公司账面滚存利润为5000万元。看到经营效益如此只好,于是该企业开始谋求上市之路。其所聘请的会计师在进行例行审计的时候发现,该企业存有两套账。内账上显示,该企业的利润指标没有问题,完全符合上市要求;有问题的是外账。提交给当地税务局的报税资料显示,该企业每年利润仅有几百万元,仅缴纳了几十万亿的税金。现在企业为了要上市,要不要将多年隐匿的收入浮出水面?可一旦这么干了,企业将面临着补缴税款,甚至还有罚款和滞纳金。最糟糕的是,大额税务行政处罚,或将会给该企业的上市之旅带来极大的不确定因素。搞得不好,这家企业的老板还将背负刑事责任,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分分钟要进去的。还要不要继续呢?这家企业考虑再三,最终放弃了上市计划。

 

如若按原计划,该企业上市成功的话,将从资本市场融得至少5亿元的资金。可这家企业寻常偷逃的税款金额却不过几百万元。孰大孰小,孰轻孰重,立见高下。不得不说,很多企业在上市这个问题上,都迈不开“两套账”的这道坎。

 

沥呕君在长期的税务咨询工作实践中也发现,因着中国税法在不断的发生更新与变化,导致有很多企业未能够及时掌握税收政策的最新动态,最终造成不知不觉漏缴税款的尴尬境地;还有一种现象就是,正因为对于税法知识了解得不够充分与及时,导致也有不少的企业在不知不觉中交了“冤枉税”。

 

 

案例八

 

多年以前,深圳有家外资企业,名叫金贸公司。该企业有近7900平米的一处厂房,员工有850人。投资方为来自香港的一家企业,名为风顺。另,风顺对金贸公司的投资金额为230万元,公司的董事长及财务经理均为台湾人。20034月,深圳地税局在一次税务例行检查中发现,金贸公司自成立以来,历年经营利润一直维持在一个较低水平。与此相对应的是,金贸公司的资产总额、销售规模却在不断的递增。为此,深圳地税局展开了详细摸底调查。经调查后发现,金贸公司自开业以来的8年来,累计投资达1736万元,账面累计的亏损竟高达521万元。并且,在最初的1157万元投资分文未收回的前提下,该公司又于2000年追加投资用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

 

沥呕君分析

 

上述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中国有数量庞大的外商投资企业,但是据统计,在如此之多的外资企业之中,竟有高达70%的企业是亏损的。而早在2003年,中国已成为除美国之外吸引外商投资最多的国家。做生意是为了盈利的,既然有这么多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在企业,试问你们卯着劲儿地在追加投资,又是为哪般?毫无疑问,这当中的逻辑是说不通的。所以,这很难不让人心生猜测:这些外商投资企业们,表面亏损,而实质呢,可能又是另外一番境况。

 

1998-2002年,公司的销售规模分别为5557万元、5287万元、6522万元、7234万元、7892万元;销售利润率分别为-0.95%0.93%0.87%0.17%0.16%。企业稳步发展,其注册资本、销售规模、资产总额在不断增长,但长期保持微利,不符合规模效应和经营常规。反避税人员还注意到,行业平均利润率分别为5.37%5.23%,而金贸公司销售利润率分别仅有0.17&0.16%,远低于同行业水平。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年度申报表》中的数据显示,该公司在1998年之前,将所有的产品都悉数卖给了它的一家关联企业,也就是它的香港母公司,风顺。但自1999年开始,金贸则将其产品改为卖给另外一个公司K。从表面来看,K公司与金贸之间没有任何关联交易,与其母公司风顺也没有任何股东关系。这个调查结果,显然令税务调查人员大失所望。

 

随后,税务人员在网上无意中捕获了一则很有意思的信息。金贸是台湾风顺公司投资设立在中国大陆的一家企业,公司管理层为了解决总部和工厂不在一地、语言沟通又不畅的问题,于是便推行了企业e化政策。所谓企业e化,就是指通过电子计算机手段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于是,在事前并无任何通知的前提下,税务人员上门针对金贸公司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分为两个小组,其中一组人约谈金贸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另外一组人,则打开财务人员的电脑开始检查。事情很巧,刚好就有一台电脑正在登录财务ERP系统,工作人员抓住机会,随机开始检索这台电脑的收发邮件。大量邮件显示,金贸与台湾风顺公司之间存在的业务往来资料。工作人员还了解到,台湾风顺开给客户的销售发票居然也能在深圳金贸的账面上得到体现,并且有人正在试图删除这些发票存在的痕迹。这种反常举动立刻引起了税务人员的警觉,他们认为这里一定大有乾坤。于是,税务人员用随时携带的优盘将电脑里的资料进行了拷贝固定。随后,两组人员汇集到金贸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并在董事长座位后的玻璃柜内,发现了一份被隐藏得很好的文件。这份文件,正是某国际某知名财务顾问公司给金贸出具的一份税务筹划工作安排报告。

 

税务人员随即将关注重点聚焦在这份报告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通过一系列的股权结构调整,最终令到金贸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看不到有任何关联交易的痕迹。前面我们提到说,金贸公司自1999年开始,将其产品转而销售给了香港K公司。从表面来看,深圳金贸与K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税务人员随即将金贸公司的财务经理带回税局谈话。在谈话过程中,该财务经理一口咬定,金贸与K公司并非关联企业,也不存在转让定价的行为。至于抬头为台湾风顺公司的发票为何出现在深圳金贸公司账面上的问题,该财务经理解释说,这些发票都属代开,金贸和台湾风顺寻常有比较密切的业务往来,但绝非关联交易。财务人员的口风很紧,侦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随后,事情出现了转机。调查发现,台湾风顺先是将产品销售给了欧洲某企业,该企业随后又将产品返销给了金贸。工作人员拦截了这笔交易的发票,发票的签字栏处显示,台湾风顺的法人居然与金贸的法人为同一人!通过这一线索,税务人员顺藤摸瓜,终于坐实了台湾风顺与深圳金贸之间的关联关系。税局要求欧洲公司配合调查,将所有的业务资料悉数提供给税务局。该欧洲公司以为客户保密为由,拒绝提供支持。税务人员继续转攻深圳金贸公司,该公司的财务经理最终没能顶住压力,还是如实招了,承认深圳金贸与台湾风顺之间确属关联企业。确认事实之后,剩下的事情水到渠成了。首先,金贸公司需要做纳税调整并补缴税款。

 

这是被媒体公开曝光过的一起典型的反避税案例。通过这样的案例,我们作为纳税人,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沥呕君总结了一下,我们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做工作:

 

1)增加一些中间环节,以此来弱化销售差价。这当中我们发现,存在好几个纳税主体,深圳金贸公司,香港风顺,台湾风顺,香港K公司,欧洲某公司,等等。行业平均利润率为百分之五左右,而深圳金贸的每年利润率仅有百分之一不到,反观香港K公司的利润率却高达15%,而K公司本身除了一些业务联络工作之外,并未开展太多实际业务。如将K公司和深圳金贸公司的利润率合并起来考虑,那么整个公司的年度利润率也至少有16%。如果我们能在这其中增设多一些环节,比如我们再设多几个中间过渡公司,D公司,E公司等。K公司先将产品销售给D,保持利润率在5%左右;同理,D再销售给E,同样利润率保持在5%左右,最后E再销售给大陆的金贸公司,利润率为5%。如此一来,便能满足同行业5%左右利润率的参照标准。最终,香港K公司也不至于因为利润率过高从而引起税务局的高度警觉了。

 

2)关联关系有必要进一步减少。前面我们提到了,从台湾风顺和深圳金贸这两公司的法人同一人,这才为关联企业的认定提供了依据。

 

3)通过对产品进行实质性的增值加工,比如改变外形、性能、结构,甚或更换一个商标,如此也能为产品的高利润率提供了现实依据。如果企业能够做好这些基础工作,避税嫌疑也会大幅降低。

 

通过以上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至少可以总结出如下几个要点:

 

1)税务筹划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

2)掌握好“尺度”;

3)化有形为无形;

4)合理利用“邮箱公司”;

5)事前筹划是最高明的筹划;

6)开展国际避税是未来主要的筹划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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