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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企业开票和申报
发布时间:2021-10-14  来源:深圳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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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UKEY】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点击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

  

2、新增商品“租金”成功后点击右边的赋码

  

  

3、选择优惠政策“按5%简易征收减按1.5%计征收”

  

4、回到首页,点击发票填开选择对应的票种.进入填开界面后左上角选择“减按征税”

  

  

  

二、【税控盘】: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进入软件后先设置好相应商品编码(图1、图2、图3

 

2、进入发票填开界面进行发票填开(图4、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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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税盘】:减按1.5%的租金发票如何开具?

 

1、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填写商品名称,税收分类检索:租赁,选择“个人出租住房”,优惠政策:“是”;优惠政策类型:按5%简易征收减按1.5%计征;

 

2、开票左上角选择“减按1.5%计算”后,再填写发票内容。

  

住房租赁一般纳税人申报指引

 

我公司是龙岗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向本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预计10月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为5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适用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10月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行“开具其他发票”列填写销售额为50万元和税额为2.5万元(50万元×5%=2.5万元),

  

同时将按销售额的3.5%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征额1.75万元,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住房租赁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指引

 

我公司是龙华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按季申报纳税,已在本市住建局备案,预计第4季度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税收入为50万元,未开具发票,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适用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第4季度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减按1.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50万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

  

同时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7500元(50万元×3.5%=17500元),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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