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河南省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月4日
河南省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关于税务师行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指导事务所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规范、长远发展。根据行业规范发展自律检查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1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守法、自律、诚信、规范”经营专项自律检查(以下简称“专项自律检查”)。现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省税协相关部门、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二、检查内容
(一)党建工作方面,排查以下问题:
1.是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一全行业的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党员教育与执业活动、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互促共融;
2.是否存在党组织覆盖质量不高、党建入章未完成、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税务师事务所党建和业务“两张皮”、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税务师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
(责任部门:党建工作部)
(二)执业行为方面,排查以下问题:
税务师事务所重点排查:
1.是否存在大局意识不强,逐利伤民,缺乏以质量为导向的企业文化,虚假夸大宣传等违规行为;
2.是否承接业务与自身规模、执业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情况;
3.是否存在总分所一体化管理程度不高,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导致执业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弱化;
4.是否存在涉税服务人员证书挂靠、人证分离现象;
5.是否存在协助文娱行业人员、网络主播、高净值人士等进行恶意筹划偷逃税款侵害国家税收利益行为;
6.是否存在通过寻找法律漏洞,协助纳税人隐瞒收入或利润、伪造交易、掩盖资产实际所有权等手段设计和营销逃避税方案,破坏税收秩序、侵蚀公共利益等问题。
(1.2.3项责任部门:行业发展部;4.5.6项责任部门:会员管理部)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重点排查:
1.是否存在无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个人利益、违规泄露服务信息、与税务机关人员利益往来等问题;
2.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执业规范和执业流程,违规私自承揽业务行为;
3.是否存在协助企业或个人钻政策空子,滥用核定征收、注销登记等税收政策进行虚假宣传招揽业务;
4.是否存在税务师事务所人员以企业自有人员身份进行实名登记,混淆代理人和纳税人法律责任。
(责任部门:会员管理部)
三、活动实施
2022年1月4日至3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4日至1月10日。省税协组织会员学习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和总局的有关要求,成立由会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责任落实到人。各事务所要组织学习《河南省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实施方案》,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为自查阶段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1月31日。
各事务所认真对照检查清单据实填写自查报告(2022年1月11日起在线填报),系统梳理风险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从行业党建、执业行为、挂证挂靠、宣传营销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查找行业自律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省税协将督促各会员开展自查并对其上报信息进行审核(由行业发展部田向阳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的,及时指出,督促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据中税协惩戒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重点抽查阶段。2022年2月7日至3月18日。根据上报情况,省税协将组织人员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检查对象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将对照填报的自查清单,现场查阅工作底稿、会计凭证、制度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整改汇报阶段。2022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针对专项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税协将督促相关部门和会员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24日前报中税协,同时向河南省税务局相关部门和行业党委汇报,并向全行业进行通报。
四、自查信息填报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自查信息全部采用线上方式填报。
(二)各检查对象应在自查自纠阶段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入“专项自律检查”模块,据实填报相关信息。
五、组织领导
成立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廷廷
副组长:阎宁捷、曹聚宝、白运科
组员:陶安彬、梁丽、梁保山、周远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发展部,统筹方案实施工作。办公室构成如下:
主任:陶安彬
成员:田向阳、张秀莉、段保卫、郑辉、赵晓冰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专项自律检查中充分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税务师行业遵纪守法、规范执业、诚信经营。
(二)各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律检查工作,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相关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各阶段的专项自律检查工作,压实管理责任。
(三)各检查对象要注重实效,认真自查自纠,根据自身实际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四)各检查对象要举一反三,根据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完善防范措施,堵塞风险漏洞,消除风险隐患。
联系人:田向阳
联系电话:0371-5689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