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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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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3-07-03
2025-04-29
关于税务师行业业务报告报备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3〕33号  发布时间:2023-07-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执业质量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监管,提升税务师行业社会公信力,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同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于2023年5月8日印发了《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税务师行业业务报告报备系统(以下简称报备系统)于2023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10月1日正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报备系统主要功能

报备系统由中税协负责开发、维护、管理,并在运用实施过程中结合业务需要持续丰富完善其他功能,适用于经行政登记设立并加入中税协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业务报告。

报备系统设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业务报备”模块,税务师事务所使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办理报备业务。

二、办理流程情况

自2023年7月3日起,税务师事务所在“业务报备”模块办理报备业务,将报备系统生成的含有二维码信息页作为报告首页。

原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使用“一键报备”和“全流程报备”的税务师事务所,还在原使用路径进行报备赋码,其他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业务报备”模块进行报备赋码。

江苏、福建、广东、深圳、重庆等已开展业务报告报备工作的地区,税务师事务所不需重复报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报备系统是提升税务师行业监管服务效能、推动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报备系统上线运行的意义,落实共建、共管、共治责任,结合工作实际使用好报备系统。

(二)加强业务指导。中税协和地方税协要加强业务指导,对报备系统使用情况和数据进行跟踪督促,对报备数据异常、被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将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必要时,将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报告的部分或全部报备信息。

(三)持续优化完善。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将做好技术支撑和数据安全保障,设立咨询电话、邮箱和意见建议反馈栏目,及时收集听取意见、解决有关问题,并在运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与意见反馈

吕爱华:010-83755713 邮件:jgb@cctaa.cn

(二)技术服务与支持

客服电话:400-820-5868

赵鹏:010-83755861 刘伟:010-83755863

附件: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涉税业务报告报备操作说明书

2023年7月3日

(只发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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