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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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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4-06-26
2024-06-26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公共部门业务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3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注协七代会和省注协六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协同发力的发展要求,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和创新为公共部门服务的新领域、新模式、新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根据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共部门专委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公共部门业务典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案例应当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国家建设和财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贡献,主要包括:
  1.服务产业政策发展。如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助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助力“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企业提升科技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发展能力,助力我省企业“走出去”,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如助力提高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助力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助力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助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助力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等。
  3.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如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
  4.服务财会监督职责。如参与预决算公开、政府财报编制、部门预算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综合服务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费支持政策落地,助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助力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助力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财政科研经费等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运转效能等。
  5.服务民生保障改善。如服务民生工程建设、民生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教育事业等。
  6.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如服务政府职能转变、非营利组织建设等。
  7.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如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提供ESG报告鉴证和ESG专业咨询服务等,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等。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对涉及上述内容的审计、检查、评价、审核、咨询等业务活动进行梳理,通过分析、回顾、整理、综合、提炼等方式总结归纳,形成一定的文字性成果。典型案例的具体题目请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二、组稿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代表性和示范引领作用。
  2.真实性。案例应来源于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的执业实践,真实可信,描述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现实情况,不杜撰、不抄袭。
  3.专业性。案例能够反映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能够体现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
  4.影响力。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同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具备一定的文字质量。
  5.公开性。案例不应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可公开。
  (二)案例结构及格式
  1.案例要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资料详实,案例体例格式(附件2)应当包括题目、背景介绍、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等部分。
  2.案例要内容精炼,清晰流畅,便于理解,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案例应用
  申报的案例由专委会制定相关方案进行初审、审查和复核,符合条件的将汇编成册,并评选出优秀案例,由省注协颁发入选证书。入选案例也可适用于申报评审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成果。
  四、报送要求
  1.报送人填写《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公共部门业务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注明申报案例的参考价值等推荐理由、申报人基本信息等内容。
  2.根据申报案例体例格式(附件2)编写案例文本。
  3.每家会计师事务所最多报送2个案例,以电子版形式(包括PDF和Word版)于2024年9月3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jspx@cicpa.org.cn。
  考试培训科联系人:徐晓东   电话:025-83633931。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公共部门业务典型案例申报表.docx    
2.参考案例体例格式.docx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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