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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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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6-19
2025-06-1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上海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金发〔2025〕40号  发布时间:2025-06-12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在沪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关于科技金融及科技保险的工作部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推动上海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关于推动上海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同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相适配的科技保险体制,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提升科技保险质效,促进保险服务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保险保障
  (一)支持重大技术攻关与重点产业。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核心创新创业人才的保险支持。积极对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的发展需求,构建功能聚焦、特色发展、适配创新的保险保障体系。鼓励探索系统化、集成化的科技风险综合管理模式。支持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建设。
  (二)支持未来产业与前沿科技。聚焦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类脑智能、脑机接口、6G、硅光、第四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紧跟前沿科技进步方向,深入研究企业基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各环节的风险特征,提供定制化服务,打造保险产业与未来产业共同成长的“伙伴关系”。
  (三)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共性风险特征,推出“标准化、低费率、保基础”的普惠型科技保险产品包,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孵化器、产业化基地、未来产业集聚区等主体集中投保,扩大保险对中小企业的惠及面。支持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产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得性。
  (四)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依托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战略优势,整合境内外保险资源和全球服务网络,为“走出去”企业定制覆盖侵权责任、出口信用、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人员安全及医疗、网络数据安全等风险的综合保险方案。研究建立跨境科技保险理赔服务协作机制,提升企业海外风险防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推进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
  (五)鼓励产品与服务创新。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保险产品矩阵。推动研发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研发责任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等创新产品落地应用。鼓励为科技创新成果的首试首用、推广应用、迭代更新提供产品质量和产品责任类保险保障。提升知识产权保险覆盖率,鼓励探索专利转化应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等特色险种。拓展网络安全保险应用,提升科技创新的安全韧性。识别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风险,发挥“链主”牵引作用,创新产业链供应链科技保险服务模式。
  (六)改进承保理赔服务。探索符合创新规律的风险评估、定价、承保、理赔、风险减量服务模式。鼓励在科技保险定价模型中引入“沪科积分”评价结果。加强保险科技应用,增强科技企业识别与筛选能力,提升线上审核服务占比,加快建立智能风控体系,深化人工智能在科技保险垂直领域的应用。
  (七)推进行业标准建设。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全景式评价机制,提高科技风险特征识别能力。研究建立网络风险、数据风险评估标准和损失认定标准。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网络数据安全服务与保障标准,扎实推进“保险+服务”应用。按需发布相关险种示范条款和承保理赔规范。
  三、提升专业化与风险管理能力
  (八)加快专营化建设。鼓励大型保险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科技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资源保障体系,完善专项考核机制,加大专属产品开发力度,加快培育“懂产业、懂技术、懂保险、懂企业”的专业人才。推动专配系统改造与技术升级。建设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研究与科技保险相适应的专业监管方法,适度提高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包容性,探索产品备案“绿色通道”机制。
  (九)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支持保险机构通过组建共保体、再保险等形式分散重大技术攻关风险。鼓励试点特殊风险转移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风险分散。探索打造保贷投联动服务体系,发挥保险资金杠杆与风险管理功能,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
  (十)发挥专业中介功能。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建立公允合理的收费机制,提供产品需求对接、科技咨询、科技价值评估、技术风险评价等服务,为科技保险业务开展提供参考。
  四、优化科技保险发展生态
  (十一)激发市场需求。鼓励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平台、高质量孵化器、特色产业园区、未来产业集聚区发挥资源集聚优势,支持保险机构主动对接企业、精准匹配服务。发挥科技保险工作服务站“靠前服务”功能,支持保险机构进驻科技金融服务站,加强需求调研、政策宣贯和服务落地。
  (十二)加强多方协同联动。整合保险和科技专业人才,分领域建立科技保险专家库,为科技风险的识别、评估、量化、定责、定损等提供技术支持。统筹科技主管部门、科研院校、保险机构、功能型平台及企业资源,开展技术成熟度评价、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减量服务标准等技术攻关,提升科技保险产品创新与风险管理能力。
  (十三)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围绕科技保险新产品落地和企业便捷投保的实际需求,打通信息壁垒,推动跨部门、跨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建立科技保险产品目录与科技型企业名单双向互推机制。加强科技保险数据积累,适时开展产品回溯,推动差异化、精准化定价。
  (十四)做好宣传推广。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辖内科技资源和产业发展实际,推动建立科技型企业与保险机构的常态化对接机制,营造促进科技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保险机构通过企业沙龙、专题研讨、成果发布等多种形式,加强企业互动,增进企业对科技保险的信任度和认同感。
  五、加强合规管理和支撑保障
  (十五)守牢合规底线。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完善操作流程,扎实做好科技保险合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业务管控,确保保费补贴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相关工作依法合规。
  (十六)加强政策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市科委指导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科技保险的工作推进。上海市科委负责制定并实施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探索基于“沪科积分”评价结果的企业阶梯式支持计划,提升对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科创浓度和成长性较高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研究将科技保险服务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范围。对在科技保险工作推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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