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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8-28
2025-08-28
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市监质发〔2025〕77号  发布时间:2025-08-26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深入推进全民质量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等26个部门联合开展2025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9

三、活动内容

深入推进《纲要》贯彻实施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完成《纲要》阶段性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区、镇),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技术攻关创新和成果共享,推进实施跨区域质量强链联动项目,开展质量强县(区、镇)培育建设创新试点和百城质量提升活动,发布年度县域城市质量状况报告,以质优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举办中国质量(南京)大会,宣传中国质量发展政策,推进国际质量交流合作。各地在质量月期间集中出台和推广一批质量变革创新的新举措,发布一批区域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凝聚全社会建设质量强国合力。

(二)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总结炼,发布一批质量管理案例成果。大力开展质量奖获奖成果交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公益推广、QC小组成果发表等活动,指导企业使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工具。鼓励平台企业强化质量治理,提升商户质量管理能力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拓展质量管理数字化等应用新场景,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大力开展质量品牌建设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产品、工程、服务重点领域提质量、树品牌,向上竞争,赢得优势。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推广应用活动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开展好房子建设行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主题活动。探索建立银发产品服务和企业认证机制。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培训宣传,助力企业提升出口竞争力。宣传推广各地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成果,提升区域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形象,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强化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儿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为重点,加强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布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针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召回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宣贯解读活动,引导企业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五)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构建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开展守护消费执法铁拳行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剑网2025”“昆仑2025”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工作,集中发布一批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推动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鼓励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起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制定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相关标准,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促进质量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发挥行业组织等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质量标杆经验案例交流、质量管理大讲堂、质量品牌故事征文、QC小组等活动,提升各行业基层员工质量素质能力。深入开展质量普及宣传,组织全民质量素养提升活动、民用三表计量科普宣传活动、特医食品质量惠民科普基层行活动,围绕电梯安全、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服务认证开展相关宣传周活动,开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创新形式,坚持重心下移,通过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强国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务实、高效开展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坚持自愿性、公益性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将发布活动主题宣传海报,供各单位下载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等及时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

 

1. 2025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  2025年全国质量月相关联合会、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

3. 2025年全国质量月各地开展的主要活动

4. 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供销合作总社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5826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知识产权局、消防救援总队、供销合作社、总工会、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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