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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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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9-22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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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境退税商店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5-05-21   
 

一、离境退税商店备案

(一)备案条件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或M级;

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4.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二)备案资料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备案表》

(三)备案流程

1.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直接或委托退税代理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2.主管税务机关向退税商店颁发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

3.退税商店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悬挂退税商店标识,便于境外旅客识别。

4.退税商店安装全国统一版本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用以为旅客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

(四)备案变更

退税商店备案资料所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有关变更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备案终止

退税商店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应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由主管税务机关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并收回退税商店标识,注销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用户。

二、离境退税申请单开具

境外旅客符合退税条件需要申请离境退税的,商店在为旅客开具发票后,应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为旅客据实、规范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

(一)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登录

系统登录分为在线登录和离线登录两种模式。在线登录可选择【税盘/Ukey认证】或【统一身份管理平台认证】,离线模式只含有申请单开具功能。

1.在线登录——税盘/Ukey认证

选择【税盘/Ukey认证】方式登录:插入税务数字证书设备,输入用户名、密码、PIN码进行验证,校验成功后登录系统主界面。

系统登录界面如下:

2.在线登录——统一身份管理平台认证

选择【统一身份管理平台认证】方式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跳转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选择对应的认证模式【企业业务】或者【自然人业务】。

选择【统一身份管理平台认证】方式登录,商店需要提前维护五员信息,税务机关需要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关联退税商店和业务办理人员。

(1)认证模式——企业业务

需要输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用户名/手机号码、个人用户密码;

输入完成之后点击【登录】,使用鼠标拖动滑块完成验证。如图:

选择登录方式:【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者【短信验证】

使用短信验证时,会将验证码发送至该人员于电子税务局注册时绑定的手机上,接收到验证码后,录入验证码,点击【登录】,如图:

验证登录时会查询该登录人员名下关联的有效的退税商店网点信息。

如该人员已关联多家退税商店网点,系统会将所有网点展示到下拉框,选择需要登入的网点,点击【确定】。

如果退税商店的同一网点,存在多台电脑同时办理离境退税业务的情况,请选择不同的【用户】进行登录,例如:同一网点配备了A、B、C三台电脑,A电脑可以使用【用户1】登录,B电脑可以使用【用户2】登录,C电脑可以使用【用户3】登录,同一个用户无法实现在不同电脑上同时登录。

由于商店可能存在多台电脑办理离境退税业务,因此需要有对应数量的用户账号,例如:商店A投入了5台电脑办理离境退税业务,高峰期需要5台电脑同时开具申请单,则商店至少要维护5位业务办理人员信息。需要联系当地税务人员,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里,维护退税商店网点所需数量的业务办理人员信息。

(2)认证模式——自然人业务

需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输入完成后点击【登录】,后续选择退税商店网点信息,步骤与【企业业务】登录相同。

3.离线登录

网络未连通状态下,插入税务数字证书设备,输入用户名、密码、PIN码进行验证,校验成功后提示“当前网络连接失败,是否切换到离线模式登录”,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即买即退”业务不适用离线登录。

(二)离境退税申请单开具(除“即买即退”外)

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商品后,通过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购买退税商品时开具的发票,向退税商店申请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商店接收到申请后,对满足退税资格的境外旅客,按规定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并交给境外旅客。

1.旅客信息录入

点击菜单“申请单开具”页,录入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可输入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界面如下:

系统在采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时,支持证件扫描、手工录入两种方式:

(1)证件扫描

证件扫描包括护照采集、港澳同胞回乡证采集、台胞证采集及其他证件采集四种方式。如点击护照采集,系统给出相应提示(在“护照验证机”正确位置放置护照),自动读取护照信息,其它方式均按类似步骤操作。

(2)手工录入

业务办理人员可手工录入旅客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签发国/地区,下拉选择证件类型及入境时间。证件签发国可以通过“检索”按钮在弹出框中输入关键字,查找对应的国家代码。

(3)支持的退税证件

外籍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入境时间填写

A.外籍护照,查看境外旅客护照的边检章

B.港澳台地区旅客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口头询问入境时间。

(5)旅客证件信息采集

【姓名】查看方式见下图的红色框;

【证件签发国/地区】查看方式见下图的绿色框;

【证件号码】查看方式见下图的蓝色框;

2.采集发票信息

离境退税管理系统采集发票信息,包括购物发票号码、发票开具日期、商品名称、商品类别、计量单位、金额等,界面如下:

发票信息采集支持:发票在线查询录入、发票扫码导入、发票导入、手工录入四种方式:

(1)发票在线查询录入

点击“发票在线查询录入”按钮,弹出发票查询界面,确定要开具退税申请单的发票类型【数电发票】、【非数电发票】。

选择【数电发票】时,需要录入20位的数电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可不录。

选择【非数电发票】时,需要录入10或12位发票代码和8位发票号码。数电发票号码可不录。

录入完成后,点击【查询】按钮,如果所查发票的销售方与当前登录账号绑定的企业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不一致,会提醒“此发票销售方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与当前用户不匹配”,如图:

如发票状态正常,则显示发票信息,如图:

查询到发票信息后,点击【信息带入】按钮,发票信息会自动带入到开单页面。如图:

如开具发票时,商品【计量单位】、【单价】、【数量】没有填写,则带入到开单界面后,此三项信息需要业务办理人员手动补全,注意输入的数量与含税单价计算后需要与发票带入的价税合计金额一致。

为了避免因录入数量或单价错误导致开单时间延长,请务必在开具发票时,不要漏填【计量单位】、【单价】、【数量】。

通过发票在线查询带入的发票信息,金额、税额、价税合计等信息无法修改。

(2)发票扫码导入

点击“发票扫码导入”按钮,弹出发票扫码导入界面,确定此时条码设备启动成功后,将条码设备对准发票票面上的二维码,发票信息自动带入程序则发票信息采集完成。发票导入界面如图:

(3)发票导入

税控发票由开票软件导出,导出方式如下图:

点击“发票导入”按钮,弹出发票导入界面,点击浏览,导入开票软件导出的XML文件,可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筛选所需导入的发票,勾选所需导入的发票后点击确定,发票信息采集完成。发票导入界面如图:

(4)手工录入

购物发票号码、发票开具日期、商品名称、商品类别、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需要业务办理人员手工录入,金额、税额、价税合计、申请退税额等系统将自动计算输出。

录入一行发票信息后,系统自动增加一行预编辑行,可以添加多条发票商品信息;点击每行信息的最右端删除按钮,可以清空指定行的商品信息;预编辑行不允许删除,打印时不打印预编辑行。

3.打印退税申请单

点击“打印”按钮,保存并打印退税申请单,打印预览界面如下:

如打印内容所占A4纸面积较小,可点击打印预览页面的【打印布局】图标,如下图:

可按照纸张大小相应调整打印布局,调整后如下图:

(三)“即买即退”申请单开具

点击菜单栏中“即买即退开具”标签,录入境外旅客身份证件及申请单信息,界面如下:

点击预览,可展示上传后的预授权小票之类单据。

如图:

保存“即买即退”申请单成功,系统自动弹出“支付”预付金的选项,商店向旅客支付退税预付金后,生成申请单。如图所示:

点击打印,“即买即退”申请单备注栏会显示出即买即退地点拼音缩写和金额,如图所示:

(四)离线申请单开具

退税商店在离线情况下可以使用离线开单。登录时如果跳转到离线模式,则登录成功后界面如下:

点击“申请单开具(离线)”,界面如下:

开单方式同在线普通申请单开单一致,“即买即退”不能离线办理。

三、离境退税申请单管理

(一)申请单作废

境外旅客因个人原因导致退税申请单遗失、退税申请单开具后发现存在问题等情况,需要退税商店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作废退税申请单,系统提供了相应的已开具退税申请单作废功能。

具体操作是:单击“申请单作废”页,离境退税申请单,界面如下所示:

如为“即买即退”申请单,界面如图所示:

即买即退申请单需要确认“即买即退”信息,预授权状态为退回,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如果有纸质退税申请单,可以通过扫描退税申请单二维码,带出申请单编号(或手工录入),点击“查询”按钮,验证申请单是否存在,若存在则展示出相应的申请单信息,否则给出“查询失败”的相关提示。

如果纸质退税申请单丢失,也可通过扫描离境旅客有效证件,带出证件号码(或手工录入),点击“查询”按钮,若查询出的申请单仅为一条,则直接展示出相应申请单信息;若有多条,则在申请单编号处点击下拉列表框展示所有申请单编号,从中选择一条申请单,将展示对应的申请单信息。

查询到需要作废的申请单明细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单作废”按钮,申请单作废。

退税商店如果将退税商品的发票进行作废,应同时将相应的《离境退税申请单》作作废处理。已办理离境退税的销售发票,退税商店不得作废或对该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二)申请单补打

对于退税申请单丢失或损坏的境外旅客,可以点击申请单补打按钮,进行申请单补打操作。操作界面如下:

可选择证件号码或退税申请单编号进行扫描、手动输入,带出申请单开单信息且不可编辑。点击申请单补打按钮,跳转到打印预览页面。打印退税申请单,申请单补打完成。申请补打的退税申请单与原申请单号码、内容一致;申请单开单内容不可更改。

(三)申请单查询

1.离境退税申请单查询

单击“查询统计”页,根据退税申请单编码、开单日期、旅客证件号等条件查询系统中相关的退税申请单信息。界面显示如下:

2.即买即退申请单查询

单击“即买即退查询”页,根据退税申请单编码、开单日期、旅客证件号、即退方式等条件查询系统中相关的即买即退申请单信息,界面显示如下:

3.发票查询

根据发票号码查询关联的申请单信息,如图:

(四)不得开具申请单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退税商店不得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

1.境外旅客不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不能确定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期的;

3.购买日距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超过183天;

4.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开具日期早于境外旅客最后入境日;

5.销售给境外旅客的货物不属于退税物品范围;

6.境外旅客不能出示购买退税物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7.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内购买退税物品的金额未达到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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