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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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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10-09
2025-10-09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提醒函
豫会协函[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09-30   来源: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豫会协〔2022〕21号)文件规定,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得少于4个学时,面授培训不得少于16个学时),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且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截至目前,我省仍有部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未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本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学时未达最低要求 (40个学时)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可登陆中注协“继续教育在线”平台(https://cmis.cicpa.org.cn/#/login)和(豫会协〔2025〕34号、豫会协〔2025] 35号、豫会协〔2025〕36号)文件网址参加网络录播培训,其中职业道德培训 (不少于4个学时)为注册会计师参加网络录播培训的必修课。
  二、本年度未参加面授培训或面授培训学时未达最低要求(16个学时)的注册会计师,在本年度内及时参加省注协组织的面授培训班(含在线直播培训)。
  三、请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以及参加总所统一培训的分所,于12月20日前将已完成的培训考勤记录、具体实施情况、统计数据、年度培训总结等相关材料上报省注协培训部,未完成的培训计划可继续进行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以免影响最终培训学时统计。
  四、请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做好本地区、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关注省注协近期印发的各期培训班通知,及时督促本地区、事务所会员按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并及时将培训情况反馈省注协培训部。
  五、注册会计师务必将继续教育贯穿于执业生涯的始终,非执业会员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专业态度,请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提高认识、认真对待,按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避免因未完成继续教育而影响会员年检。
  省注协培训部电话 0371-65743668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提醒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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