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者: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拟优化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一是增加信息公告文件揭示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回售价格,二是转股申报中申报价格改为填写实际转股价格,三是扩充信用违约资料和信用违约资料汇总两个接口文件中违约者姓名字段长度。为此,我所修订形成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之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V1.1)》《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之融资融券业务(V1.3)》和《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2.4)》,现予发布。
请各市场参与者根据上述文档要求在2025年11月7日前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文档内容如有调整,我所将发布更新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方式:400-626-3333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之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V1.1)
2.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参与者技术系统变更指南之融资融券业务(V1.3)
北京证券交易所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