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新设子公司并注入资产然后由双英集团对其收购可以减少税务成本通过新设子公司并注入资产,然后由双英集团对新设子公司收购,主要系出于税收筹划考虑。若由双英集团直接购买 6 栋厂房,则需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通过将资产、负债打包注入双英技术,再由双英集团购买双英技术股权则可实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契税的减免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 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6 栋厂房的转让满足上述规定,故本次资产转移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均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因本次交易无需缴纳增值税,且不属于消费税的纳税范畴,故无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7 号)的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6 栋厂房的转让满足上述规定,故本次资产转移无需缴纳契税。
直接和间接置入房产所产生的税收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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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
直接置入 |
间接置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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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821.41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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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5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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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24.64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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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费附加 |
16.43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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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
513.35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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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33.33 |
0.00 |
上述相关主体已就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纳税,并已取得国家税务总局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综上所述,通过新设子公司并注入资产,然后由双英集团对其收购,可以有效实现资金占用的解决时效性问题,同时可以减少相关税负成本;而注入的相关房产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或为业务正常运营提供配套支持作用,对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客户关系、实现未来战略规划和业绩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因此具备商业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