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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11-05
2025-11-05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赛事经济  提振体育休闲消费的意见
苏政办发〔2025〕40号  发布时间:2025-10-17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体育休闲等服务消费、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体育赛事综合效应,有力提振我省体育休闲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丰富高质量体育赛事供给

(一)擦亮城市足球联赛品牌。持续办好全省城市足球联赛,优化联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商务开发,推进联赛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打造足球运动健康发展、文旅体商融合发展、人文经济互促发展的综合性顶流赛事品牌。大力发展“赛事+”,不断激活地域文化、提升城市活力、赋能消费升级。支持因地制宜举办地区、行业、校际间的足球赛事,精心办好“省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国际中体联足球世界杯。

(二)常态化举办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赛事。放大城市足球联赛效应,支持各级体育协会等主体,按市场化规则组织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比赛,让各类运动百花齐放,满足群众多元化参赛观赛需求。鼓励各地加强体育赛事品牌创新,培育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业余精品赛事。

(三)引进培育高端体育赛事。支持各地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办好世界箭联射箭世界杯(总决赛)、世界田联路跑锦标赛、中国羽毛球公开赛等国际国内重大赛事。构建“一城市多品牌,一县区一特色”的赛事体系,提升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大运河马拉松等系列赛品牌影响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

(四)打造精品户外运动赛事。建设水上运动基地、航空飞行营地、汽车自驾营地等户外运动场地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引进帆船、皮划艇、铁人三项、攀岩等全国性和国际高端户外运动赛事。规范发展马拉松赛事。积极发展滑雪、潜水、动力冲浪板、飞盘、桨板、定向等新兴赛事。

(五)发展大众特色体育赛事。办好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省智力运动会等综合性赛事,做强“魅力江苏·最美体育”系列品牌赛事。常态化开展健身气功、舞龙舞狮、龙舟、风筝、农耕体育健身等传统赛事活动,支持发展“村界杯”“村跑”“村BA”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鼓励各地发展街头田径、滑板、匹克球、腰旗橄榄球等潮流运动,举办笼式足球、街头篮球、荧光夜跑等夜间赛事活动。优化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打造更多适老体育赛事活动平台,鼓励发展智能体育、虚拟运动等新型赛事。

二、激发体育赛事消费潜力

(六)拓展赛事消费场景。支持在体育场馆、体育公园、运动营地等打造一批沉浸式体育赛事消费场景。发展“电商+赛事”消费场景,延伸打造集观赛、美食、市集、互动娱乐于一体的“第二现场”。丰富数字体育消费场景,培育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式体育消费新模式。支持开展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高标准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消费载体,推出一批体育消费创新场景典型案例。

(七)开展赛事消费活动。推进体育赛事进景区、进公园、进街区、进商圈,办好“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赛事品美食”等主题活动。支持各地举办体育消费节、体育嘉年华等促消费活动,打造“特色赛事+苏新消费”联动特色品牌。支持开设体育用品首店,举办首发、首秀活动,增加夜间体育培训、体育展演等供给。

(八)注重体育消费惠民。鼓励各地放大票根经济效应,推出体育消费券、消费满减、积分奖励兑换等优惠措施。探索打包票务、住宿、交通、餐饮以及特色文旅项目,推出文体旅套餐。分级分类测算体育赛事所需安保力量,科学核定赛场安全容量,提高可售(发)票数量。支持金融机构推出运动装备消费贷、健身课程分期等产品,联合打造“体育+”主题消费场景。鼓励工会拓展使用会员会费支持职工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或观看赛事。

三、完善赛事经济产业链条

(九)深化“赛事+文旅”。推动建设一批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构建以环太湖、沿长江、沿大运河、沿海等区域为重点的“水韵江苏”户外运动目的地体系。开展帆船、赛艇、龙舟等水上运动赛事,促进低空、冰雪、骑行、汽摩等时尚项目发展。持续办好运动休闲体验季活动,举办全省体旅融合创意策划大赛。打造一批国家级春节和国庆假期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体旅融合发展项目。

(十)提升“赛事+制造”。推动体育用品制造强链,引导体育制造企业向附加值更高的环节延伸,建设体育用品创新研发中心。打造户外运动服装与装备、球类与健身器材、体育场地材料等若干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集群。助力更多体育企业进入“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行列。用好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等平台。支持体育制造企业“走出去”,促进体育服务贸易发展。

(十一)做精“赛事+服务”。围绕“赛事+康养”,深化体育与健康、养老等行业融合,加快建设社区运动健康中心,拓展运动健康促进、运动康复、体重管理等服务。围绕“赛事+休闲农业”,打造一批美丽乡村体育休闲项目,发展乡村特色体育产业。围绕“赛事+教育培训”,鼓励开展专业体育赛事相关培训,结合特色赛事打造优质研学课程和线路。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作用,组织红十字救护志愿者参与体育赛事救护服务。

四、夯实赛事经济发展基础

(十二)加大体育场地设施供给。发掘城市各类“金角银边”,嵌入式建设运动场地设施。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依规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增加体育消费场所,支持将既有建筑改造为体育消费场所的项目纳入“城新贷”储备项目库。加快公共体育场馆绿色、低碳、智能转型,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范围。鼓励学校委托专业化体育设施管理企业或与其合作,开展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

(十三)推进体育赛事数字化建设。支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孪生等技术,为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全链条场景创新。优化全省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赛事经济与体育消费大数据平台。加强赛事网络数据安全防范和个人信息保护。

(十四)突出专业人才支撑保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完善体育学科专业设置,多层次培养赛事管理、运营等复合型人才。完善各类裁判员培养、认证、选拔、选派管理制度。加强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竞赛管理人员培养和培训。健全体育赛事人才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围绕体育赛事领域挖潜就业岗位,落实好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支持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退役运动员在赛事经济领域就业创业。

五、强化赛事经济要素支撑

(十五)完善投融资政策。省财政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重点支持体育特色品牌赛事、消费引领性强的重大赛事举办,以及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体育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等。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彩票公益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提升体育企业融资可得性,适时推出“苏体贷”专项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探索运用门票收费权、赛事版权、转播权质押等提供风险缓释,加强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保险保障等综合金融服务。探索实行体育预付式消费资金托管模式,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预付资金管理方案,防范化解预付式消费风险。鼓励保险机构推出赛事意外险、赛事责任险、赛事取消险等赛事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上市或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十六)落实规划和用地支持。鼓励各地编制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各类体育设施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用地报批时做好用地计划保障,满足合理用地需求。鼓励以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保障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对于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打造健身休闲场所等全龄段体育服务设施和项目,可实行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对于不涉及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不改变原用地主导用途和主体功能、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硬化地面的简易体育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原地类管理。对于利用公园绿地、边角地、插花地以及闲置土地等,增设运动场地和配套可移动无基础的非永久性设施,按照设备管理,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探索点状布局的体育设施用地供应方式,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建设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依法依规优化涉及户外运动项目的环评、林草地占用、涉自然保护地、涉河湖、建设用地用海等审批流程。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科学规划和论证,注重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十七)重视赛事组织管理。培育一批专业体育赛事运营企业,鼓励各类企业投资体育赛事领域,引进国际国内一流体育赛事公司。优化赛事安全服务管理,制定大型赛事安保等相关标准,促进赛事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运作。优化体育赛事使用道路、水域、空域、无线电等审批流程,健全大型赛事活动跨部门一站式综合服务保障。制定体育特色品牌赛事评价标准,建立体育赛事效益评估体系。完善体育赛事分级分类审查机制,严格实施高危险性赛事活动许可。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完善职业体育“假赌黑”风险监测预警和联合惩戒。强化体育赛事舆情引导,倡导文明参赛和观赛。注重讲好赛事发展故事,增强体育文化传播影响力。提高体育赛事服务、场地设施建设运营、装备器材等标准化水平。加强体育赛事带动消费监测,开展体育消费场景监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优化体育消费环境。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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