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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
vh92lbbzd1mj
全文有效
2025-12-17
2025-12-17
1mt7pgri86bic
关于印发《海关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新一轮措施》的通知
署贸函[2025]307号  发布时间:2025-12-12   
 
广东分署,拱北海关,总署各部门,数据中心、海科中心:
  现将《海关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新一轮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5年12月12日
 
  海关支持和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新一轮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紧扣“澳门+横琴”新定位,进一步全面深化海关改革,努力打造深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开拓创新的“样板间”,持续赋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支持措施。
  一、服务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
  (一)支持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设立“绿色通道”,对澳门与横琴合作区之间用于研发、加工、检测等的科研货物予以通关便利。
  (二)支持发展跨境文旅会展商贸。支持按程序报批设立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满足入境旅客消费需求。支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展会平台,根据展会特点制定便利化监管方案,适时开展驻场监管,助力“一会展两地”国际性会展项目在横琴合作区落地。对在横琴合作区内开展保税展示交易的商品实施远程监管、数据巡查。支持琴澳“微短剧”产业联动发展,服务剧组跨境物资便利通关。
  (三)支持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横琴合作区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1210”业务,推广应用进口税款电子支付,推动健全商品溯源体系等配套管理制度,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横琴合作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四)支持发展澳门品牌工业。在横琴合作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原则,支持横琴合作区探索建立特定企业、特定产品用途的“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中企业来自境外的“白名单”内货物不实行进出口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相关货物仅限于在横琴合作区内及琴澳之间流转,海关按职责落实横琴合作区许可证件管理规定。支持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横琴合作区生产并加贴“澳门监制”“澳门监造”“澳门设计”标志的食品(含特殊食品),衔接澳门标准、按照特殊类型产品管理,认可横琴合作区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依据该证件向当地海关备案,便利相关产品出口澳门,打通“澳门注册+横琴生产+海外销售”链路。
  (五)支持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支持对经“一线”进口并用于在横琴合作区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的中药原材料及其加工制成品实施“白名单”管理,支持清单内药品免于办理药材进口批件、药品通关单等进口许可证件,简化其通关流程。支持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优化进出境特殊物品、中药材、医疗器械通关流程,提升便利化水平。
  (六)支持发展保税货物租赁。支持横琴合作区开展以保税货物为租赁标的物的进出口租赁业务,对横琴合作区内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且确有实际入横琴合作区困难的重大技术装备及其零部件,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异地委托监管。
  (七)支持重大平台建设及重点企业培育。支持中国-葡语(西语)国家经济贸易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海关通关合作和资讯信息交流,为琴澳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便利。联合深化关银数字化创新实验室建设,创新跨境贸易数字化应用,为辅助政府决策、企业融资授信等提供便利。对重点企业实施产业链供应链“1+N”组团培育认证模式,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加大联合激励惩戒,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服务便利琴澳居民生活就业
  (八)便利琴澳人员通关。配合推进免担保政策,研究制定澳门单牌营运车辆便利进出横琴合作区监管制度。研究启动澳门大学与横琴合作区间口岸建设,创新口岸通关监管措施,探索将该口岸作为横琴口岸延伸区域或附属通道。支持横琴合作区开展联通澳门的新通道研究,明确规划选址、通行方式、建设规模等建设方案,并尽快启动建设。
  (九)便利澳门居民安家物品、宠物通关。优化澳门居民安家物品入区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在横琴合作区居住的澳门居民免予证明材料。对于澳门居民携带宠物(仅限犬、猫)进入横琴合作区、内地居民携带宠物进入澳门,探索推进检疫互认、合作查验等便利举措,促进横琴合作区人员往来。
  (十)便利琴澳转诊患者、临床诊疗特殊物品通关。支持琴澳医院点对点跨境转运患者,允许琴澳居民通过“横琴合作区医院—澳门医院”跨境转诊“绿色通道”实现患者和1名陪同人员随车便捷通关转运。对澳门新街坊卫生站在横琴合作区采集的澳门居民用于临床诊疗的血液、尿液、粪便等生物样本送返澳门事宜,支持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联合监管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予以通关便利,助力琴澳医疗公共服务融合互通。
  (十一)便利供澳民生物资通关。深化实施拱北海关辖区注册登记企业进口的国外水果以原包装供应澳门。对供澳的农食产品等,深化批次管理、综合评定改革,允许同一批次检验合格货物分若干批次出口,进一步充实丰富澳门居民“菜篮子”。
  (十二)便利澳门食品食材输往横琴合作区。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支持横琴合作区根据实际需求逐步申请建设进境冰鲜水产品等指定监管场地,对因横琴口岸区域空间限制难以建设指定监管场地的,研究在横琴合作区特定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指定监管场地进行检查,同时加强统筹规划,确保资源合理利用。创新横琴合作区食品食材类货物检验检疫模式,允许横琴合作区以“特定区域+特定主体+特定品类”的清单管理模式,认可澳门官方机构对食品食材类货物的检验检疫结果,对在清单内且已取得澳门官方证书或证明文件、不受动植物疫病疫情影响的食品食材,推广应用一码通关溯源管理,给予“抽样后放行”等通关便利。对于食品食材来源于境外生产企业的,探索为其提供便利的在华注册管理方式。
  三、服务推进琴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十三)深化检验检疫证书无纸化合作。在与澳门植物检疫证书无纸化合作基础上,深化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电子证书无纸化,进一步提升琴澳贸易便利化水平。
  (十四)深化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合作。深化横琴合作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预警共享平台”运用,推进琴澳监管部门质量安全信息交互。按横琴合作区发展需要,对依法必须实施出口法定检验的商品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安全高效保障物资供澳。
  (十五)深化病媒生物跨境监测合作。持续与横琴合作区、澳门疾控部门联合开展病媒生物跨境联合监测,保障两地居民及往来旅客健康安全。
  (十六)深化动植物检疫合作。与澳门共同订立并动态调整供澳食用水生动物监测项目,联合开展琴澳食用水生动物风险监测,保障澳门市场食用水生动物安全稳定供应。联合澳门市政署开展澳门外来入侵物种本底调查、水果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维护两地的农林和生态安全。
  (十七)深化检验检疫技术合作。支持横琴合作区建设中医药科技支撑平台,开展中药材物种鉴定及质量安全检测,推进中药材检测技术和标准研究。支持澳门中药材检测样品便捷送内地检测,实现优先办理。
  四、完善分线管理监管创新,服务以琴澳一体化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
  (十八)持续优化“五维一体”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横琴合作区海关监管制度,持续完善分类、风险、信用、协同、智慧“五维一体”监管模式,服务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支持在横琴合作区开展个人信用记录研究,将个人信用记录推送至地方开展信用分类管理。
  (十九)持续推动通关协同。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一单两报”服务功能建设,拓展粤港澳海关“跨境一锁”模式应用,丰富“粤澳联合一站式”通关等合作内容,促进粤港澳三地各类要素便捷流动。
  (二十)持续促进物流一体化。支持琴澳联动发展国际航空物流业务,支持加快建设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合作区前置货站。支持横琴合作区统筹各物流园区功能布局,与澳门国际机场横琴合作区前置货站有效衔接,为粤港澳大湾区高端制造业和跨境电商等提供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支持横琴合作区发展低空经济,研究航空器飞越横琴合作区“二线”通道海关监管模式。
  (二十一)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支持粤港澳三地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大对横琴合作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精准培育”“便捷担保”等方式,护航“四新”产业创新发展。
  (二十二)持续深化智慧海关建设。加大先进技术探索与应用,持续优化完善横琴合作区智慧监管平台,拓展建设内控、风控、运控、监控“多控”联动中心,打造融合监控指挥示范,全面提升监管服务效能。研究建设海关促进横琴合作区发展指数,辅助决策参考。
  (二十三)持续加大创新政策措施探索实施。支持横琴合作区优先探索、试点海关改革事项,对于已在其他区域实施的海关创新措施,允许横琴合作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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