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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税法规
25n1221cji37
全文有效
2025-12-19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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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渝财采购[2025]27号  发布时间:2025-12-16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财政局按照“多跨协同、数字赋能、集成服务”的理念,已开发上线“政务·政府采购一件事”应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一件事”),在总结前期试运行经验的基础上,现将全面推广过程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业务全程通办服务
  “政府采购一件事”接入“渝快政”“渝快办”统一用户体系,采购单位可通过“渝快政”电脑端“数字重庆工作台”直接登录应用,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使用“渝快办”手机端扫码登录,也可通过“渝快办”网页版的“重庆市政府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应用。“政府采购一件事”后台采取列表形式集中展示待办项目,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可一站式办理采购计划申报、交易场地预约、投标保证金管理、获取采购信息、合同签订管理等全流程采购业务,应用将根据采购项目进度智能推送当前节点可办理事项和可运用政策,提升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和参与便利度。
  二、深入实施政府采购信息智能推送服务
  采购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要求,依法依规按时发布政府采购意向、结果、合同等信息,并做好审核校对工作。“政府采购一件事”将通过大数据算法、个性化标签等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智能推送以往采购案例和最新采购信息,辅助采购单位更加高效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并让更多市场潜在供应商精准及时掌握自身感兴趣且匹配的政府采购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采购单位、供应商可个性化设置自身兴趣标签,提高采购信息智能推送准确度。
  三、探索开展政府采购数字画像综合评价
  根据公共信用平台、历史采购项目等数据情况,“政府采购一件事”智能生成并客观展示各政府采购当事人合同签订周期、合同规模、专业领域、参与数量、质疑投诉率等画像指标评价结果,便于直观掌握自身政府采购总体数据情况。采购单位应当重点关注本单位合同签订周期、质疑投诉率等评价指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可参考采购代理机构数字画像结果,根据本单位内控规则择优选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一件事”将自动对合同签订周期过长、质疑投诉率较高等评价指标异常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风险预警,并作为开展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参考。
  四、稳步推进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机制改革
  推动“政府采购一件事”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对接,供应商开标前可在线实时查看自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降低因投标保证金错缴而投标失败的风险。逐步实施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到期即退”管理,以中标公告、合同签订和终止公告为时间节点,自动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者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参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如出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规定退还时限内在“政府采购一件事”中进行标记并上传证明材料,该类投标保证金将不实施自动退还。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持续提高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效率
  除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和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外,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在线签订电子政府采购合同,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和公示。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原则上应当于2026年3月1日起全面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进行发票在线提交与接收,供应商在履约完成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后,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上传发票和验收证明材料并将接收发票信息推送至采购单位“渝快政”客户端,采购单位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确认收到发票。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将相应合同资金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供应商可主动发起并查看合同资金的支付情况。
  六、着力提升政府采购智慧监管能力水平
  “政府采购一件事”将在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环节,探索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规则等内容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AI智能审查提示,提示结果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采购单位应当对提示结果结合实际采购需求进行研判,确有问题的要及时修改相应内容,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防范违法违规问题风险。各级财政部门原则上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多跨协同事件,依托三级治理中心开展串通投标线索移送、虚假检测报告鉴定核实和市内中小企业划型认定,与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线上移送、核实认定和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所属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其交易场地预约、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与“政府采购一件事”进行对接,或者通过三级治理中心贯通对应多跨事件,在“政府采购一件事”中实现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场地一站式预约、投标保证金一站式收退。各政府采购当事人要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一件事”用户账号和密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相关规定,防范账号被盗用风险。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可通过“政府采购一件事”内的“意见反馈”模块进行反馈。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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