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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1-20
2026-01-20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辽文旅发〔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1-15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落实。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月15日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文旅领域营商环境,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撑,精准赋能文旅产业

1.培育文旅融合消费新场景。修订文旅领域消费新场景评价体系,围绕邮轮游艇、数字文旅、旅游演艺等新业态,丰富文旅新业态市场的产品供给,推动文旅新场景消费升级。

2.做好文旅招商项目储备。统筹对接重点文旅企业,将一批重点文旅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

3.提高核心品牌吸引力。推动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核心品牌提质升级。开展2026年辽宁省文化旅游强县遴选工作。

4.政企联动打造精品线路。整合全省冰雪温泉、乡村民俗、海洋生态等文旅优势资源,政企联动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做好产品线路推广。

二、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文旅服务水平

5.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制作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6.提供高效便利政务服务。推动实现文旅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与群众“零见面"办理。办理时限承诺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压缩50%。

7.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高频审批事项、最新政策解读等开展“文旅审批课堂"系列培训,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审批事项进行详细讲解。

8.强化新业态审批能力。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审批,重点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审批和综合研判,建立重点演出人员部门联合审查制度。

9.擦亮“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名片。用好审批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线上线下“双线并行"综合服务。营业性演出信息与办事指南全部实现网上公开。

三、构建合作平台,拓展市场营销渠道

10.宣传推广文旅扶持政策。依托辽宁文旅官方账号,及时发布国家及省级文旅扶持政策举措。

11.开展文旅企业交流合作。组织省内重点文旅企业参加国内外文旅交易会。赴核心客源地开展专题营销推介,实现游客互换、资源共享,拓展企业营销渠道。

12.举办文旅特色活动。依托“东北超"“四季游辽宁推广活动"等,举办“文旅市集"线下营销推广活动。

13.增强智慧服务能力。升级辽宁智慧文旅平台,为各类文旅市场主体提供政策解读咨询和宣传推广服务,运用“游辽宁"小程序和人工智能技术,为广大游客提供便捷服务和快捷投诉处理。

四、健全法治保障,规范文旅市场秩序

14.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和柔性执法。细化并动态调整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给予市场主体清晰的容错预期,推动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15.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激励约束。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16.建立“无事不扰"清单。对信用良好主体纳入“无事不扰"清单,降低检查频次和减少现场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远程巡查等非干扰式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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