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6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处室:政策法规处)
2026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6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加强政策和服务高品质供给,突出稳就业、强技能、优保障、激活力、防风险,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为全省“走在前、挑大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新格局。以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省份为统领,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力落实好稳就业存量和增量政策。出台灵活就业促进措施,推动灵活就业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山东省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市、区)指标体系,夯实基层就业工作基础。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调查失业率5.5%左右。(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推进大学生+青年就业创业“双赋能中心”建设,实施第五轮“三支一扶”计划,深化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举办“就选山东”“职通央企国企”、求职能力实训营、就业服务进校园等活动。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等暖心服务活动,培育建设“特定地域+特色行业”农村人力资源(劳务)品牌。统筹用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做好补贴期满人员退出衔接服务。实施“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融合建设提升工程,因地制宜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制定“社区微业”省级地方标准。(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深化“创业齐鲁”行动,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种模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优化创业陪跑服务机制。推进创业街区建设,提升创业孵化载体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举办第八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创业导师基层行、创业菁英陪跑营等活动,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联动模式。发布全省补贴性培训需求项目指导目录,开展“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揭榜领题”重点项目,优化“学技能好就业 送技能进校园”“创培在身边”等活动,探索创业培训、“一老一小”等项目化培训试点,提升培训供给能力。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试点开展社评组织全省联考。推进部省职业技能“两化”示范培训项目提质增效,举办“巷往新生·创赢未来”创业指导社区行活动。(就业人才中心负责)
(五)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升级。高标准筹办第四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深化济南、青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国家级试点,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深度嵌入实体经济。组织举办第四届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技能竞赛。加强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运行监测,提升行业贡献度。(流动管理处负责)
(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供给。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全国城市联合招聘等公共就业招聘专项活动1万场以上,积极推进直播带岗,做强“职聘齐鲁·乐业山东”品牌。深化劳务协作,构建“培训+输转+稳岗”链条。加强职业指导标准化建设,培育壮大服务品牌。推动零工市场提档升级。大力推行数智就业服务模式,建设数智就业服务区,开展专家行活动,加快建设山东省就业指挥中心,推进“人工智能+就业”场景应用。推动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用工服务保障提升行动,“一企一策”靶向服务企业用工。(就业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深化社保制度改革。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全面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完善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制度,支持更多地方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巩固提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质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落实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精准推进扩面提标。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福暖万家”工程,促进新就业形态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面。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开展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货车司机参加工伤保险试点,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社保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四防协同”“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保经办“合规教育”。加强基金监管数字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加强年金基金运营监管。(基金监管处、社保中心牵头,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配合)
(十)提升经办服务效能。规范高效开展企业职工退休预服务。做好过渡期结束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待遇核定工作。加强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标准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推广应用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创新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全链条智能经办建设,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管理。构建基金财务数字化管理体系,优化社会保险精算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提高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证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创新开展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全流程智能经办。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探索推进社会保障卡跨区域应用。(社保中心牵头,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基金监管处配合)
三、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十一)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做好第七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遴选工作。承办第四届山东人才创新发展大会暨第十四届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项目洽谈会,吸引集聚更多海内外人才。遴选支持一批泰山学者攀登专家,举办泰山·攀登论坛,提升攀登专家行业影响力。优化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遴选机制,组织“进校园”“护企行”等活动,着力发挥领军人才引领带动作用。实施柔性引才用才专项计划,鼓励用人单位通过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兼职挂职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实施齐鲁伯乐引才奖励计划,发布全省重点人才引进领域目录,引导社会力量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优化实施省政府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人才处、专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大力集聚青年人才。塑强“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品牌,提升青年人才全链条服务能力。组织产业链链主企业组团引才,省市联动举办150场以上重点引才活动。制定“十五五”青年人才发展规划,以打造北方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区为引领,以建设青年人才发展“微生态”为支撑,构建更具系统性、协同性的工作体系,力争全年集聚青年人才100万以上。举办全国博士后交流活动、黄河流域博士后合作交流大会、第八届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实施省博士后创新种子培养计划、创新项目支持计划、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优化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博士后平台布局,公开发布博士后招聘简章,新招引博士后3000人以上。高标准推进“留学人才回国一件事”服务模式,举办“海创人才齐鲁行”活动,优化实施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展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推进落实博士后出站后接续培养、支持人才低成本创新创业等改革试点任务。(人才处、就业人才中心、专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强化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评价导向,围绕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支持技术实力强、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启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探索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质量评估,实现对评审机构的分级管理。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推进完善职业资格国际(境外)认可、建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供需链、举办专家创新大讲堂等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任务。(专技处负责)
(十四)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入实施“技能兴鲁”行动,加快推动“技能山东”建设。把牢技工院校正确办学方向,组织开展技工教育优质专业建设,建强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深化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行动,组织开展齐鲁人才工程高技能人才项目、山东省技术技能大师推荐申报工作,高标准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载体平台,开发建设高技能领军人才数据库。深入落实“新八级工”制度,完善“金蓝领”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政策措施,新增高技能人才18万人以上。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推进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积极备战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完善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提高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水平。(职业能力处、就业人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聚力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乡村振兴合伙人”引育行动,出台加强乡村振兴合伙人引育工作的若干措施,鼓励各级以乡村振兴片区建设为抓手,积极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实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质效提升行动,探索推行“揭榜领题”专家服务模式,深化服务基层专家库建设,健全完善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机制。加快建立专家服务基地动态调整机制,推广基地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制,打造充满活力的专家服务基地生态系统。(人才处、专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和竞聘上岗制度。完善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人事管理规范化水平。出台省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指导意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工资政策执行监督检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强化知识价值导向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事业管理处、工资处、考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创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推动档案业务“一站式”办理、数据资源“一体化”应用。打造“智优融”流动人才党员管理服务新范式,升级线上线下“流动人才党员之家”。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机制,实施服务事项“公示制+承诺制”,提升“山东惠才卡”保障效能。升级“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平台”,健全“1+16+N”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运行机制,建设高水平专业化服务专员队伍。(就业人才中心、专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表彰奖励工作质效。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表彰活动的评选推荐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构建全链条服务机制。加强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和管理服务。提升表彰奖励工作信息化水平。及时表彰重大典型,强化先进模范事迹宣传。扎实做好省政府任免工作,精心组织宪法宣誓仪式。(表彰任免处负责)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九)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推进黄河流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加强劳动用工指导,维护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地方和行业协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和薪酬水平。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劳动关系处牵头,执法监察处、调解仲裁处、仲裁院等配合)
(二十)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管人员必须管欠薪”,压实治理欠薪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治欠核心制度全覆盖、实运转,推广设立农民工“安薪之家”,推进劳资专管员职业化,组织开展第三方审计、实地核查,提升源头治理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动、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等专项行动。深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研究制定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治理政策措施。扎实开展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集中整治,探索建立政府项目人工费单项按月拨付、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即发即补拨付制度。强化行刑衔接,依法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推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省劳动监察信息系统“三网融合”,建立“码上安薪”维权码“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进校园、进社区”五进工作机制,大力提升智慧监管效能。拓展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等服务功能,创新实施预警分级分类改革。落实提升线索核处质效九条措施,推动线索处置“量降质升”。(执法监察处、仲裁院牵头,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配合)
(二十一)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加强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健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仲裁服务模式,深化异步审理、文书电子送达、简案速裁等试点。加强裁审衔接,统筹推进“裁审齐鲁通”平台对接。加强仲裁办案指导,落实农民工、“三期”女职工、工伤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速裁机制。建立“调解仲裁+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实现维权与就业信息互通、活动联动、服务协同。完善全省统一规范工作体系,加强智慧仲裁建设,提升调解仲裁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调解仲裁处、仲裁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一件事”试点,拓展社保卡居民服务、退休、个人创业、外国人来华工作、员工录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灵活就业参保等集成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人社系统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广随机抽查,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抓好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三)深入推进数字人社建设行动。落实“人工智能+”行动任务,加快人社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发展。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智慧人社”)建设,强化数据治理和省市共建,着力打造集“公共服务、业务经办、风控监管、决策咨询、数据共享”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系统。推动更深层级、更大范围数据共享应用,提升公共服务质效。高质量完成“信创应用”试点任务,强化网络数据安全保障。(社保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四)深化系统行风建设。深化“综合柜员制”,推广AI辅助咨询、智能导办、视频帮办等服务新模式。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强化专题培训和典型宣传。建立热线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联动机制,优化精准分办、高效应答,深化“未诉先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人社干部走流程”。深化12333热线智能化、多元化、一体化发展。(行风办、社保中心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五)增强人事考试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与公安、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考试机构队伍建设,强化监巡考人员培训,增强考试末端管控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化命题合作机制建设,聚合省内外优质命题资源,加强人才测评技术研究,提升命题核心竞争力。加强人事考试主动防范措施,探索开发“人工智能+人事考试”新场景,研究制定我省人事考试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考试中心负责)
六、夯实综合基础工作
(二十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民互动,常态化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专家列席厅长办公会,推进智能知识库、智能坐席助手等智能化平台建设。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高视频、图表等可视化解读比例,加强专家、负责人、媒体等多维解读,推动“人社小剧场”等解读品牌优化升级。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社保中心、人科院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七)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地方立法项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统筹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工作。依法稳妥处理被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实效。(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八)优化提升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坚持首办负责、信访必登、及时受理、准确转办。着力推动问题实体解决,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要求,加强复查复核,做实行政三级办理。抓好省级以上转送交办的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初访转化为重复信访。(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九)加强新闻宣传引导。用好用活各方优势宣传资源,定期召开媒体恳谈会、媒体吹风会,统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成就宣传。巩固用好《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宣传阵地,提升新媒体宣传矩阵影响力、传播力。持续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处置,营造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清朗网络空间。加大信息挖掘报送力度,提升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政策法规处、人科院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三十)提升规划财务工作质效。高质量编制并组织实施“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强化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加强统计综合管理,更好发挥统计监督效能。聚力抓好黄河国家重大战略、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民营经济及服务业发展等任务落实。扎实开展人社对口援疆、援藏、援青工作。做好国家和16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深化预算管理,推进预算与绩效深度融合,提升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保障能力。做好全省社保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督,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组织做好办公设备更新采购实施工作。协调做好经济责任、预算执行及数字政府建设、审计项目整改等情况审计及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内部审计,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规财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三十一)深化改革创新研究。推进落实提升全面深化改革质效的工作措施,打造特色改革事项,提升改革工作成效。深化人社领域科学研究。健全完善科研工作机制,推动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立项及研究工作。做好《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2026)》等史志、年鉴编纂工作。(政策法规处、人科院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三十二)持续规范财务核算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支出审核为核心,高质量推动预算执行。开展财务核算“精控增效”行动,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加强资产统筹调剂,提升资产管理绩效水平。深化会计信息化建设,强化财务数据分析应用,提升“数智财务”水平。(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各处室、单位配合)
(三十三)加强后勤服务保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化巡查检查,保障设备设施良好运转,确保办公驻地安全。健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灾害预警值守。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加强涉密印刷全流程管控,高标准落实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修保障任务,提升机关运转保障能力。(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各处室、单位配合)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三十四)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质量开展第五轮政治巡察。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提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巩固深化青年干部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双提升”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建设“四强”党支部、培树“四好”党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擦亮“本色家园·人社霞光”党建品牌,开创具有人社特点、省直一流的老干部工作新局面。(机关党委、离退休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优化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本领。从严抓好干部监督管理,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统筹做好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各项工作。(人事处负责)
(三十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常态开展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关党委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