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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165ap8quev0uy
全文有效
2026-03-10
2026-03-10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的通知
沪市监营商〔2026〕43号  发布时间:2026-03-02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药品监管局:
  现将《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打造
  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6〕1号)相关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化准入准营改革,提升高效便利服务水平
  1.深化“开店一件事”集成服务,强化审批、监管、服务联动,提升企业开店便利。配合市政府办公厅推动“开店一件事”向“开好一家店”升级,聚焦便利店、饮品店、小餐饮等高频业态,加强“一业一证”“承诺办”等审批举措叠加应用。
  2.优化涉企报表审批机制,推动“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扩容,实现更多涉企报表数据共享复用。
  3.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实现名称智能帮办、经营范围智能推荐、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融合。
  4.完善企业商事登记全程网办“线上预审”服务。深化“二退必联”工作机制,提升登记注册线上预审效率。
  5.依托电子营业执照开展“政策速递”精准推送。按照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业务需求,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向经营主体推送相关政策。
  6.支持各区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经营主体身份码”应用新场景。鼓励指导区市场监管部门自主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和“经营主体身份码”应用新场景。在电子营业执照“上海专区”开通“区级服务”专栏,集中展示各区应用场景创新成果。
  7.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业务流程,明确相关政策口径,提升外商在沪开展股权投资的便利性。配合市委金融办深化落实QFLP工作机制,积极向市委金融办反馈试点企业准入相关征询意见,并做好试点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二、强化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
  8.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深入落实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的要求,推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工作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会同审查、抽查、举报处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
  9.加强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深化整治“内卷式”竞争。加强民生、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深入推进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领域行政垄断执法。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工作,加强对企业过度低价竞争的合规引导和监管规范。聚焦新领域、网络领域、民生领域等不正当竞争问题,突出重点,明确工作任务,争取查办首案、典型案件,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0.加强平台算法治理,规范网络平台经营活动,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贯彻落实平台经济监管相关规定,指导平台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指导平台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指导督促平台规范价格促销、补贴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平台企业价格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加强网约配送员群体舆情监测。
  11.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和结果公开力度,推动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聚焦日常监管、投诉举报、专项整治等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灵活运用常规抽查、专项抽查、跟踪抽查、联动抽查等监督抽查方式,加大流通领域及网售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从严从快加强结果处理,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创新完善监管方式,推动规范精准综合监管
  12.持续规范“检查码”应用,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提质增效。严格落实“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加强面上统筹管理,完善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推动监管数据共享,推动“五个一”改革举措在现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巩固前期成熟的监管模式。
  13.健全“综合+行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好的企业、风险低的事项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优化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强化分类结果在检查中的应用。
  14.动态调整“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无事不扰”事项清单,拓展风险预警范围。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改革工作实际等,动态调整“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根据监管实际调整“无感监管”对象清单,新建一批风险预警模型。
  15.强化对恶意、重复侵权和恶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制,打击“傍名牌”“蹭热度”等侵权行为。持续加大商标侵权执法力度,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联合惩戒。组织开展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市集中销毁行动。督促本市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16.健全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的管理、共享和应用机制,压减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牟利空间。动态管理投诉举报异常名录,明确异常名录共享规则,按季度更新异常名录。优化异常名录算法模型。定期召开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工作专班会议,探索跨部门协同应用。
  17.规制牟利性职业举报,强化信息共享及同类型问题分析应对,聚焦餐饮、零售等领域,依托行业商协会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指导,提升合规经营和风险识别能力。
  四、畅通经营主体循环,优化市场退出服务机制
  18.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高效规范的经营主体退出渠道。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本市实施方案,通过强制注销、帮扶疏导等手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注销、吊销或另册管理,稳步推进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工作。
  19.优化办理破产信息查询系统,探索高频事项在线办理。与市高院共同梳理共享信息字段,积极寻求市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持,实现企业破产信息共享,为规范破产企业登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持续优化“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平台功能,在加强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失信破产企业通过全程网办流程办理注销登记,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进一步完善现有破产管理人档案查询机制。
  20.防范问题企业“恶意注销”,依法规制“职业闭店人”。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人民法院涉案涉诉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经营主体市场退出风险研判,市场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配合提供投诉举报集中的经营主体名单。
  各单位(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系统集成与协同发力,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实践经验,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确保经营主体可感可及、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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