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法规
税费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税费专题
政府性基金、费
营业税(已废止)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
交易所会计监管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典型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总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废止)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中注协审计风险提示
地方注协专家提示与业务指引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注册会计师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证监部门评估监管指引与评估风险监管提示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内部控制法规
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企业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企业内部控制其他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其他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法规
金融监管总局
央行
外汇管理局
外汇交易与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其他金融法规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中登公司
期交所
商交所
金交所
中金所
中基协
中证协
中上协
中期协
其他证券法规
其他财经法规
国务院
财政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家审计
海关
商务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市场监督管理
人社部
医保局
自资部
住建部
知识产权局
其他部门法规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经法规
江苏税费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法律及司法文件
全国人大
法院
检察院
司法部
民法典相关
公司法相关
破产法相关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税务师其他
1rlrn4hyfu37e
全文有效
2026-05-27
2026-05-27
关于举办全国税务师行业AI赋能涉税专业服务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6〕9号  发布时间:2026-04-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和刘丽坚会长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七届四次理事会暨2026年行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税协印发《关于推进税务师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AI技术及工具在税务师行业的应用,中税协决定举办AI技术赋能涉税专业服务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部署,立足税务师行业数智化转型,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以赛促新,推动AI技术与涉税专业服务深度融合,锤炼提升从业人员专业与数智技能,助力行业智能化升级,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竞赛主题

AI赋能涉税专业服务 创新驱动行业发展

三、竞赛目标

聚焦AI技术及工具在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中的推广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与行业关键环节深度融合。引导行业探索数智化发展路径,全面提升从业人员AI意识和应用能力,破解传统涉税业务效率低、风险高等痛点。通过搭建高水平交流竞技平台,优化行业服务结构,推广人机协同模式,全面提升智能化服务与风险管控水平,培育兼具专业素养与数智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助力税务师行业数智化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协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五、竞赛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中税协所有税务师事务所单位会员均可参加竞赛,通过计算机终端在线上参赛。每家参赛事务所可推荐不超过6台终端参赛,其中1台为主终端,其他终端参赛可获得加分。

鼓励在AI工具应用创新、实践推广方面成效突出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拥有AI赋能涉税业务独特思路与成熟实践经验的团队,以及行业优秀青年团队、青年骨干踊跃报名参赛。

竞赛组织工作人员、命题专家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不参加本次竞赛。

(二)报名方式

参赛事务所需登录竞赛平台,在平台上完成注册报名后方可参加竞赛。

六、竞赛形式

竞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含高端竞技、AI应用展示两环节)三个阶段。

初赛、复赛采用线上竞赛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参赛人员AI对话式人机交互应用能力及人工智能综合知识水平。参赛选手依托竞赛平台内置的多款通用型AI基础大模型,通过规范设计提示指令、解析涉税案例、自动生成税务专业报告等方式,重点检验运用AI工具解决复杂税务实务问题的综合能力。初赛、复赛全程实行平台化、智能化组织管理,赛事进程、选手管理、案例题库、报告评审及成绩统计等工作均由竞赛平台自动完成。

决赛采用线下形式举办,设置高端竞技与AI应用成果展示两个环节。决赛重点考察参赛选手运用AI智能体解析涉税专业复杂业务的实战能力,检验参赛团队立足税务师行业特点,将行业政策、业务规范、工作流程与AI技术深度融合,搭建专业化智能应用系统、构建人机协同新型涉税服务模式的创新水平。从高端竞技环节遴选出部分优秀团队,面向全行业开展AI应用成果展示,分享AI智能体典型应用场景与实践经验。

七、时间安排

(一)印发竞赛通知(4月份)

中税协印发竞赛通知及方案,明确竞赛整体工作流程、具体要求及相关规范;各地税协同步开展竞赛筹备工作,及时将竞赛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税务师事务所。

(二)竞赛报名及培训(6月份)

各地税务师事务所报名参赛,在规定的20天内均可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地税协负责动员督促本地区报名工作。报名后由各地税协及事务所自行组织开展赛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涉税业务,讲授、练习AI大模型在涉税专业服务中的使用方法和技巧,增强AI运用意识,提高智能工具应用能力。

(三)初赛时间(7月份)

初赛采用线上形式,时间统一设置为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事务所可在竞赛当日自主选择参赛时段,但同一事务所所有参赛终端须同一时间登录平台参赛。

(四)复赛时间(8月份)

复赛采用线上形式,设置统一竞赛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赛事务所全部终端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竞赛平台参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决赛时间(9月份)

决赛分为两个阶段:

1.高端竞技阶段:采用线下形式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赛团队现场比拼,完成智能体应用演示,并就相关专业问题与现场专家进行专项答辩。

2.AI应用成果展示阶段:拟结合中税协下半年工作会议同步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展示优秀参赛成果。

八、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置“优秀组织奖”、“卓越技能奖”、“先锋技能奖”、“典范技能奖”、“智能创新奖”、“智能设计奖”、“智能新锐奖”、“智能应用奖”、“赛区风采奖”等九个奖项。所有获奖对象均颁发荣誉证书,部分奖项颁发奖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赛前动员培训。各地税协要高度重视竞赛组织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与中税协沟通协调,做好竞赛报名、赛前培训、赛事配合等工作。要迅速将竞赛通知传达到每家税务师事务所,广泛动员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踊跃参加竞赛。本次竞赛中税协不安排集中培训,各地税协需按照中税协后续印发的AI学习培训指导意见,组织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展AI工具应用技能自主学习,助力参赛人员提升综合能力,确保竞赛各环节有序衔接、高效落地。

(二)强化风险防范与赛程规范管理。本次竞赛不向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收取任何费用。参加现场决赛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原则上自行承担。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务实办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竞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各类营利活动,确保竞赛规范有序、风清气正。

(三)广泛宣传动员与树立行业典型。各地税协要紧扣竞赛主题,聚焦AI赋能、技能提升、行业转型三大核心,综合运用官网、公众号、工作会议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宣传竞赛举办背景意义、赛制安排及AI工具在涉税服务中的应用价值;积极挖掘宣传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备赛、人机协同提质增效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从业人员主动学习掌握智能工具应用技能,不断提升数智化执业能力;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类载体宣传竞赛情况,在各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中带头倡导合规经营、诚信执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风尚,树立税务师行业良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关注、行业积极参与的良好竞赛氛围。

各地税协需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主要任务是与中税协负责组织竞赛的部门保持联系,关注本地区竞赛报名情况,掌握各阶段赛事进展。请于2026年5月15日17:00点前将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至中税协(会员服务部),联系人:吕爱华;邮箱:hyb@cctaa.cn。

附件:

  AI赋能涉税专业服务技能竞赛方案

 

 

2026年4月14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2026024305号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