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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6-10
2026-06-10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96号提案的答复
沪发改营商提〔2026〕10号  发布时间:2026-06-04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陈俊、房剑森、潘建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涉企执法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聚焦规范涉企执法建设问题,提出了加强政府服务企业理念建设、健全政府涉企执法服务制度、加强与长三角兄弟省市涉企执法合作等建议,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予以考虑吸收。
  一、关于涉企检查服务理念建设
  近几年来,根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本市始终坚持“政府服务企业、政府甘当店小二”理念,以深化“检查码”应用为主线,全面推行“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目前,本市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集中体现为“三个转变”:
  一是执法模式向“一码统管、阳光运行”转变。“检查必亮码、无码不检查”成为铁律,全市统一赋码、全程可追溯的机制基本建立。“检查码”如同一把“标准尺”,既量出了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也量出了行政监管的透明度。企业“一扫可查”“一码可溯”,有效约束了检查的随意性。全市企业对行政检查的认可度保持在99.7%以上,体现了“阳光执法”的实效。
  二是检查方式向“综合协同、一次到位”转变。跨部门联合检查大力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餐饮、消防、危化品等多个重点领域成为常态。数据显示,全市涉企现场检查总量大幅压减,而问题发现率和处置效率不降反升。这“一降一升”充分说明,通过机制创新和力量整合,实现了监管效能与企业减负的“双赢”。
  三是监管理念向“分类施策、无事不扰”转变。首先,以“风险+信用”为核心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对检查事项明确边界,对监管对象分级画像,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领域聚焦。同时,非现场检查、合规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占比也稳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显著增强。同时,本市积极推行远程监管、无感监测等非接触执法检查,拓展非现场检查的应用场景,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建立本行政执法领域非现场检查程序规则和标准,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非现场检查16.8万次,企业认可度超99.77%。
  二、关于涉企检查制度建设
  工作中,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班每月一次召开专班会议,动态评估优化涉企检查推行工作,注重推动制度建设,在以下方面攻坚突破,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完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厘清行业信用与社会信用边界。针对提案中反映的信用挂钩不对称问题,需要明确的是,本市“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中的信用,是指行业信用评价,仅适用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精准监管(检查),而非社会信用,不产生社会信用中失信信息的后果,也无须开展信用修复。对于综合评价等次高的企业,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实现“无事不扰”。同时,本市积极推行远程监管、无感监测等非接触执法检查,拓展非现场检查的应用场景,探索建立非现场检查程序规则和标准,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非现场检查机制研究。
  二是加强合规指导,推动执法从“以罚代管”向“寓管于服”转变。本市积极推行“检查一次、教育一片、规范一业”工作模式,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合规经营指南,分行业编制发布合规经营指引,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对轻微违法、初次违法且及时整改的企业,依法适用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推行“小案快处”机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同时,优化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告知形式,明确整改要点,让企业“看得懂、改得了”。
  三是规制牟利性职业举报,维护公平营商秩序。本市已将规制牟利性职业举报纳入《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研究出台专项规范,对以谋取不法利益为目的、恶意重复投诉举报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和有效规范,防止此类行为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切实维护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关于加强与长三角兄弟省市执法合作
  上海积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持续深化与长三角兄弟省市在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协作。2026年4月,沪苏浙皖联合上线“长三角政务服务”专区,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省通办,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目前,本市正积极探索与长三角省市在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度的协同,深化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和执法协作,持续推动形成区域营商环境整体优化的示范效应,共同提升长三角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下一步,本市将持续深化涉企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基于场景的跨部门联合检查,聚焦高频、高风险涉企检查事项,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研究建立涉企检查“熔断”机制,对同一企业短期内重复检查行为进行警示拦截,有效杜绝随意查、重复查问题;三是持续优化“无事不扰”“无感监管”两张清单,推动监管资源向高风险对象倾斜;四是积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持续提升企业感受度和营商环境质感。
  感谢你们对上海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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