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小微餐饮门店能源接入费用,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委持续推动降低小微用户用能成本
我委高度重视包括餐饮门店在内的各类小微用户的用电、用气需求,多年以来,我们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推动降低用户用能成本,优化用电、用气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取消用电、用气接入工程费用
我市严格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工作要求,清理规范用电、用气接入工程环节相关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用户实现用电、用气免费接入。
(二)推动降低工商业用户用电、用气价格
面对我市资源禀赋不足、供能成本较高等困难,连续多年,我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争取市外低价电源、鼓励发电企业降低市场交易电价、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降低天然气管输价格等措施,推动降低工商业用户用电、用气成本。
二、提案相关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延续优化补贴政策的建议
对于我市城市开发边界内用户电力、管道燃气接入,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用户无需缴纳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红线内产权分界点后至用电、用气器具前的接入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应由用户承担。此外,为保障城市安全运行,2023年至2025年市住建委牵头推进我市燃气“瓶改管”工作,对于纳入“瓶改管”范围的存量瓶装液化气用户,其改造成本全部由燃气公司承担,2025年底“瓶改管”工作已经结束。后续我们将积极配合住建、财政部门研究红线内相关补贴政策的可行性。
(二)关于简化审批流程的建议
管道燃气接入方面,市住建表示,《上海市燃气条例》于2026年2月25日起正式施行,本市燃气器具和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销售备案取消。部分燃气企业试点推出燃气泄漏报警保护装置租赁模式,可供用户选择租用或分期付费,减轻一次性购置与后期维保负担。在申请燃气接入方面,燃气企业依托“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模式,推行接入和服务的标准化,确保接入标准、服务标准公开透明。针对小微用户类型,燃气企业进一步拓展标准化定型配套工程的适用范围,降低用户接入成本。
电力接入方面,市电力公司表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目前对低压小微用户严格执行“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对电力增容工程实施全流程时限管控,对低压用户无电力外线工程的接电时长不超过5 个工作日,有电力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关于精准帮扶的建议
市电力公司表示,针对部分小微餐饮门店因规划或现场条件限制,短期内无法通过常规增容解决用电需求的问题,市电力公司将做好便民接电点规划建设,持续优化服务举措。同时结合本市城市更新、“两旧一村”改造以及配电网发展规划,优先将早餐工程布点密集、民生保障需求突出的区域纳入电网升级改造计划,全力支持本市小微餐饮门店的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采取峰谷分时电价优惠的建议
我市分时电价政策已经充分考虑小微工商业用户用电实际,支持小微工商业发展。餐饮门店多为小微工商业用户,针对其数量多、规模小、调峰能力有限等特点,区别于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的四段式或五段式分时电价,我市小微工商业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为峰谷两段式分时,不设尖峰电价,峰谷电价差远小于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餐饮门店具有用电量集中在中午、傍晚的特点,在现行分时电价机制下可以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感谢你们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