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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7-27
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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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国中医药规财发〔2026〕8号  发布时间:2026-07-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6〕7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规律和特点,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为推动“十五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中医药振兴发展作为本地区“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创新中医药振兴发展措施。

三、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细化具体支持措施,形成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合力。《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

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五五”时期中医药振兴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规律和特点,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根本,以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为推动“十五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取得新突破,基层服务提质升级,基础研究能力大幅提升,中药产业创新创造力大幅增强,中医药文化与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人人享有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优化中医药服务资源布局。稳妥有序推进中医药领域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设置若干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推动中医药在心脑血管病、肿瘤、肾病、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上取得突破。办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项目,促进中医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设中医优势专科中心,以专科(专病)建设带动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加强地市级中医医院建设,推动发挥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使其普遍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加强针灸、骨伤、肛肠等中医专科医院建设。

(二)强化重点人群中医药服务保障。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儿科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设置老年病科。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心理门诊、睡眠门诊。推动护理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三)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推动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发挥其在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健康宣教方面的龙头作用。大力推广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进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开展巡回医疗、健康帮扶。加强边远地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少数民族医科室)建设。

三、提升中医药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提升中医临床诊疗能力。以提高临床疗效为核心,加强中医优势专科(专病)诊疗规范化建设,优化完善中医诊疗方案。推动国家中医优势专科联合体、区域及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持续提升中医医院医疗质量,设置国家级中医质控中心,推进省级和地市级中医质控中心建设。提升少数民族医药服务能力。

(二)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推进中医医院卒中中心、重症医学科建设,规范建设感染性疾病科,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遍设置急诊科。加强现有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强化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培训演练和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治中的作用。构建平急结合、响应迅速的中西医协同医疗应急工作机制,将高水平应急中医医疗力量纳入国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三)强化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深入实施健康中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规范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治未病内涵建设,提升治未病服务能力,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诊疗服务全过程。指导地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试点。开展眼健康、脑健康、骨健康、心理健康等中医药特色防治工作试点。深化基层中医药医防融合。优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四)提升中医药康复护理服务能力。依托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强化基层中医药康复服务供给。聚焦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制定推广中医康复方案。推动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开设中医护理门诊。

(五)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合理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优化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和加工服务。强化中药处方点评。推进中医医院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升级。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依法依规调剂使用,对具有特色优势的加大在临床机构使用推广力度。

四、推动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将中医诊疗服务深度融入各相关临床科室,鼓励建设中西医结合专科群,发展中西医协同科室。推动提升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能力,推动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推进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聚焦重大疑难疾病、高原病、罕见病持续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制定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二)完善促进中西医结合政策。在分级诊疗体系、公立医院改革及县域医共体建设等工作中强化中西医结合服务导向。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开展中医临床科室能力评估。完善非中医类别医师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五、建设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深化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持续加强中医药领域“双一流”建设。完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布局建设若干中医药领域示范性特色学院。适度扩大中医学专业九年制教育办学院校数量。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总结推广院校-师承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培养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动态调整规范化培训基地,改善培训条件,提升培训能力。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改革,加强优质继续教育资源供给。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队伍建设,推动中医医院配齐配强中医医师。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供给,开展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推动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和县乡村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训,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中扩大中医学类专业人员招收数量。强化西医学习中医工作,培养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和西学中骨干人才、基层人才,确定一批西学中培训推广基地。推进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标准化、数字化等方面复合型人才培养。

(三)完善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地方实施“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人才使用模式,落实基层人员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以准入考试为基础、覆盖中医师成长全周期的评价体系。培育选树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六、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一)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及经典传承。阐释中医原创理论在现代语境下的科学内涵,解析中医药防治疾病作用机制,加强中医典籍原创理论数智化挖掘与应用,创新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及方法。深化国家中医药古籍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强名老中医、老药工活态传承和少数民族医药、民间中医药发掘传承。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建设,制定发布保护名录。推动建设中医药高质量科技期刊。

(二)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有组织科研,强化央地及部门协同,集聚多学科优势力量,组织实施中医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高质量中医临床研究、中药创新药和中医药器械、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等研发。加强中药制剂、经典名方发掘转化。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医医院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加强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和治理。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实施“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发现更多药用植物资源并纳入中医药诊疗体系。

(三)建设中医药高层次科技平台。强化中医药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布局,支持中医药领域优势科研力量参与相关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布局一批中医药前沿交叉学科、优势学科,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科研机构。推进中医药循证网络建设。推动省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发展。

七、推进现代化中药产业和健康服务

(一)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修订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中药材种子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加强濒危稀缺中药资源临床价值发掘、人工繁育、人工替代等关键技术和中药材育种攻关,分区域、分品种完善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体系,强化中药材植物新品种保护,推广应用优质种子种苗,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

(二)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引导中药企业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生产全过程,鼓励建设高标准中药原料生产基地。制定中药材质量追溯标准,严格中药材质量监管,保障临床中药优质供给。优化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布局,支持林草中药材发展,指导地方分区域建设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基地。研究推进中药材流通和储备体系建设,完善中药材价格监管机制,保障中药材供应和价格稳定。

(三)提升中药制造能力。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引导中药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修订完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强化中成药上市后临床研究。优化中药上市后变更管理。加强中药说明书管理,增强临床合理用药指导。开展中药智能制造提升行动,加快数智化、绿色化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重点突破生产、质控、检验等核心环节智能生产技术体系,保障中药生产质量统一。打造一批中药数智化工厂、绿色工厂。

(四)壮大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化、专科化、品牌化发展。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行动,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机构。引导中医药文化与旅游、体育等领域融合,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功法。发展中医药食养药膳、养生保健等服务,鼓励研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

八、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阐释和创新性表达,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成果。实施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计划。完善以国家中医药博物馆为引领的中医药博物馆体系,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平台提质升级,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加强中医医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等传统医德。加大优质中医药科普内容供给,建设高水平传播和科普队伍,加强古典医籍活化利用和普及传播,开展通俗化阐释、时代化转化,发挥中医药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调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九、扩大中医药开放发展

(一)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深化与国际组织合作,制定传统医药国际规则标准。加强多边机制和区域合作平台传统医药领域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国际传统医学临床试验注册平台建设。在中国援外医疗队中逐步提升中医队员人数,持续派出中医援外医疗队。高质量建设中医药海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服务出口基地等,开展中医药入境消费试点,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品牌,推动中医药服务和产品走向世界。

(二)深化交流互鉴。持续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举办世界传统医药大会等高水平国际会议。推动中医药从业人员和中药类产品海外准入。开发中医药国际通用教材。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深化内地与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促进海峡两岸中医药交流合作与融合发展。

十、加速中医药数智化赋能与标准化建设

(一)强化中医药数智化赋能。推动构建自主可控的中医药数字基础设施。加强中医药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完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推动在中医药领域实施数据产权等数据基础制度,促进中医药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利用。场景化、图谱化推动中医药行业数智化转型。深化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及数据共享应用。加强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推动基层应用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等技术。

(二)促进中医药标准化高质量发展。深化中医药标准化理论、方法、技术研究。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标准质量,增加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智能化设备、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等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推动中医药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将中医药临床、科研中的最新成果固化为标准。推动中医药标准实施应用与评估,完善以应用为导向的中医药标准宣贯推广方式。

十一、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与治理

(一)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开展中医药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以地市为单位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工作,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深入推广三明医改中医药传承创新经验做法。突出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和功能定位,优化等级评审、绩效监测等指标体系,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中药采购政策,推进中药创新药临床应用。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完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建立医疗机构规范收集整理人用经验数据机制,加强中药上市后研究与评价,制定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目录。培育更多熟悉中医药特点的医保管理人才,提升行业医保基金规范化使用水平。

(二)加强中医药法治与监督管理。推进中医药法修订研究,出台实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等法规,推动进一步完善地方中医药法规。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压实医院合规管理责任,从严落实患者隐私和个人诊疗信息保护制度。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强化医疗管理与服务监督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夸大宣传、欺诈骗保和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强化中医药领域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十二、强化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规划实施全过程,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建立中医药发展多元筹资机制,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落实对符合规划的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政策。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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