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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9-14
2026-09-14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注协〔2026〕119号  发布时间:2026-09-10   来源: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与竞争力,根据《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暂行办法》(川注协〔2026〕25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四川省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川设立的分所)。
  二、激励范围
  重点支持以下四类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1.前沿技术研发类。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自主研发在会计、审计、税务等核心业务中深度应用的信息化软件。
  2.平台产品采购类。通过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数字化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采购审计作业系统、函证平台、项目管理系统等信息化产品。
  3.公共产品贡献类。将自建、自研、自有的知识库、AI大模型等数字化产品免费部署于共享平台并提供不少于5年配套技术支持。
  4.审计工具共享类。将自主研发的普遍适用于中小型事务所审计业务场景的智能化审计辅助工具免费部署于共享平台并提供必要技术支持。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的事务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四川省内依法设立,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自觉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申报截止日前36个月内未因自身执业问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能够规范核算研发、采购等相关费用;
  4.申报项目符合《办法》及本通知规定的激励范围,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四、各类项目申报条件、激励政策及申报材料
  (一)前沿技术研发类
  申报条件:
  1.软件须由事务所自主研发或联合技术团队共同研发,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能够在会计、审计、税务等核心业务流程中深度应用;
  2.软件项目已完成开发并通过内部验收,在事务所内部实际部署应用不少于6个月,运行稳定且显著提升业务效率或质量;
  3.事务所对该软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软件著作权)或合法使用权(联合研发的须提供合作协议及权属约定);
  4.研发费用核算清晰、有据可查,能够提供完整的费用归集明细及相关凭证。
  激励政策:
  1.按照不高于实际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2.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自主研发软件项目申报书(含项目立项背景、技术方案、研发过程、成果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内容);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技术成果权属证明(联合研发的还须提供合作协议及权属约定文件);
  3.研发费用明细及相关发票、付费凭证(费用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费、技术服务费、测试验证费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4.软件系统功能说明文档(含系统架构、核心功能模块、技术特点、与核心业务流程的对应关系等);
  5.内部应用情况报告(含系统运行截图、业务流程优化前后对比、使用部门评价意见、量化效率提升数据等);
  6.项目验收报告或结项证明(由事务所内部或第三方出具);
  7.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成效的支撑材料。
  (二)平台产品采购类
  申报条件:
  1.所购软件须为共享平台正式上架的审计作业系统、函证平台、项目管理系统等信息化产品;
  2.采购行为发生在2024年2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已按共享平台公布的集采价格完成采购并实际开通使用;
  3.软件采购费用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完毕当期应付金额,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付费凭证。
  激励政策:
  1.大型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报备的该年度业务收入≥1亿元):按照不高于购买软件总金额的20%给予补助;
  2.中型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报备的该年度业务收入为1000万-1亿元):按照不高于购买软件总金额的40%给予补助;
  3.小型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报备的该年度业务收入<1000万元):按照不高于购买软件总金额的60%给予补助;
  4.若软件采购以开通账户数量计算,补贴数量不超过实际购买数量,补贴金额=购买数量×软件单价×补贴比例,软件单价以共享平台集采价格为准。
  申报材料:
  1.软件采购清单(列明软件名称、供应商、采购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信息);
  2.与软件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订单凭证(须体现共享平台集采价格);
  3.软件费用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
  4.账户开通及使用证明截图(须体现事务所名称、开通时间、功能模块、账户数量等信息)。
  (三)公共产品贡献类
  申报条件:
  1.数字化产品(如行业知识库、AI大模型等)为事务所自建、自研、自有,拥有完整知识产权;
  2.产品参与省注协举办的行业智能审计创新产品展示活动并在活动中入选;
  3.产品免费部署于共享平台,面向全省行业开放使用;
  4.承诺提供不少于5年的配套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并与省注协签署服务承诺书。
  激励政策:
  奖励金额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1.产品说明文档(包含产品概述、核心技术/功能、创新点、应用场景、解决行业痛点、部署方案、技术支持承诺等);
  2.产品知识产权证明(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源代码托管记录等);
  3.与省注协签署的平台部署及服务协议;
  4.五年技术支持承诺书(加盖公章,明确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更新频率等承诺事项);
  5.产品入选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计工具共享类
  申报条件:
  1.工具为事务所自主研发,聚焦中小型事务所常见审计业务场景(如函证自动化、底稿智能生成、风险识别、数据分析等);
  2.产品参与省注协举办的行业智能审计创新产品展示活动并在活动中入选;
  3.工具免费部署于共享平台,面向全省行业开放使用;
  4.工具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复制推广价值,不限于特定事务所的个性化需求;
  5.事务所承诺提供必要的操作培训、更新维护等技术支持服务;
  6.同一事务所申报的工具数量不限,但每个工具须分别提交申报材料。
  激励政策:
  每个工具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
  1.工具功能说明文档(含功能概述、技术架构、适用场景、操作流程等);
  2.工具操作演示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或详细操作手册;
  3.工具部署于共享平台的证明截图;
  4.自主研发声明及技术来源说明(加盖公章,声明工具系自主研发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5.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含培训计划、版本更新安排、问题响应机制及承诺时限等);
  6.产品入选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与要求
  (一)申报与评审
  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使用,并按以下流程申报:事务所按照申报通知的条件和要求准备并报送相关资料。省注协成立评审组,委托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方案经省注协秘书处审定后下达资金。
  (二)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期限:2026年9月30日。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按照申报时限的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料报送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报送纸质文本一式两份(按申报项目类型分别装订成册)、电子文本一份(压缩包文件命名为“2026年度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申报材料-XX会计师事务”,在压缩包内按申报项目类型归类申报材料)。除申报材料外,还须提供申报表、账户信息(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两份、电子文本一份)。
  (四)其他事项
  同一项目或产品仅可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严禁通过形式包装等方法,将同一实质内容的项目或产品申报多个激励类别。
  (五)资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纸质文本报送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9楼902室
  电子文本报送邮箱:scicpazh@163.com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13735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
  1.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度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2.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度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docx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9月10日

相关附件:

1.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度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申报表.docx    
2.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6年度行业数字化能力提升激励资金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信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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